《随附单》落实不容易
随着《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也从2006年1月起先后在全国各地实施。实践证明,《酒类流通随附单》在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预防假冒伪劣酒品进入流通领域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相当难度,其应有作用未能得到完全有效的发挥,亟待探讨解决途径。
现状
据了解,各地在《随附单》制度的实施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酒类批发商基本上能做到购进酒品自觉索取《随附单》,批发酒品时能自觉填开《随附单》,且能主动到酒管部门领取《随附单》;酒类零售商基本上能做到购进酒品时自觉索取《随附单》。
但是,《随附单》制度的实施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比如,《随附单》保管不善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随附单》的使用不规范现象屡见不鲜。
《随附单》使用不规范大致包括这些情况:一、酒类批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发商不在《随附单》上加盖印章;二、《随附单》填写不规范,诸如字迹潦草、模糊不清,该填的内容没有填,不该写简称的却写简称等;三、不进行复写,而是把一份一式三联的《随附单》分作三份使用;四、单货不符,单货分离。诸如有的批发商由于零售商没有即时支付货款,就让零售商在《随附单》上签字,随即又将《随附单》收回作为日后的结算凭证,造成零售商购入酒品没有《随附单》;有的批发商在年初或搞促销活动与零售商签订销售协议时,就开一份《随附单》,这份《随附单》上的酒品数量是几十件、几百件,甚至上千件,而实际上是分次提货,以后每次提货就没有《随附单》,造成零售商购入酒品没有《随附单》或者单货不符。
批发酒品不开具《随附单》,购入酒品不索取《随附单》,《随附单》使用不规范,就会留下监管漏洞,从而给那些不法酒类厂家和不法酒类经销商以可趁之机,使得他们像从前一样势无忌惮地兜售假冒伪劣酒而不留痕迹,执法部门和零售商无法索源。尤其是使用不规范的《随附单》,还会成为那些不法厂商蒙骗和坑害零售商的工具,导致《随附单》非但不能发挥防假遏假的应有效用,反倒成为贩假售假的帮凶。这不能不引起酒管部门和守法诚信的酒类厂商的高度警觉。
原因
一纸《随附单》为何如此难以落实、难以规范呢?有《随附单》制度自身的原因,有酒类厂商方面的原因,也有酒管部门的原因。
原因一、 对实施《随附单》制度的紧迫性、必要性及重大意义的认识不到位。由于认识不到位,导致酒企对执行《随附单》制度重视不够,因而出现应付和敷衍甚或抵触的心态,在这样的心态下,《随附单》制度落实难就不言而喻了。由于认识不到位,有的酒管部门监管力度不足,没能扎实有效地进行引导和监管,对不法行为打击更是乏力。
原因二、酒企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有待提升。尽管总体上说酒企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是较高的,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实施《随附单》制度是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各地地方法规明文规定的,如果酒企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都相当高的话,实施起来肯定要顺畅得多。
原因三、部分酒类从业人员变动频繁,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不高。
原因四、《随附单》制度本身有不完善的地方。比如《随附单》没有附着在酒品上,容易造成单货分离;《随附单》缺乏直观性;对《随附单》的涂改、转让、买卖、出租、出借、造假等不法行为,法规尚无明确的处罚规定。
对策
要真正把《随附单》制度落到实处,笔者以为需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一方面要继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随附单》的认知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教育和诚信建设,提高酒企的守法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同时,酒管部门要加大《随附单》的实施力度,要采取过硬举措,切实规范《随附单》的使用,督促酒企做到“5个百分之百”:即购入酒品百分之百索取《随附单》;批发酒品百分之百填开《随附单》;《随附单》百分之百填写规范;百分之百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百分之百保管好《随附单》。
此外,酒管部门要高扬起法制的利剑,严查不执行《随附单》制度或不规范使用《随附单》的不法行为。当然,还需要对《随附单》制度不断进行改进,完善配套措施,让《随附单》真正成为假冒伪劣酒的“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