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
荷泽:未成年人买酒依然畅通
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已实施近3年,明令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这一规定执行情况如何?12月1日起,山东省荷泽市商务部门对全市酒类流通市场开展专项检查,其中重点检查“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情况。
近日,笔者走访荷泽市场时发现,除几家大型超市外,多数名酒专卖店、烟酒商店均未设立“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牌。部分经销商表示:“我知道未成年人喝酒不好,但没有听说过不能向未成年人售酒这回事。”也有商户说:“做生意有买有卖。现在很多孩子很早就喝酒,仅靠挂个警示牌起不到什么作用!”荷泽市商务部门通过检查督促部分未悬挂警示牌的商家予以改正,然而真正杜绝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酒的难度很大,因为对违规者处罚时往往取证困难。
有关人士建议,未成年人缺乏辨别力和自制力,向未成年人发出禁酒令对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着积极意义。但是,使“禁售令”真正产生效果,还需要全社会参与,家长要管好孩子,商家要提高自律意识,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共同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抵制酒类商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