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进口豆粕恢复5%的最惠国税率
来自中国财政部关税司的消息称,从2009年1月1日起,恢复进口豆粕5%的最惠国关税税率(即5%),取消原先进口暂定税率(2%)。此前,从200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豆粕进口税率由从5%降低至2%。
来自中国财政部关税司的消息称,从2009年1月1日起,恢复进口豆粕5%的最惠国关税税率(即5%),取消原先进口暂定税率(2%)。此前,从200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豆粕进口税率由从5%降低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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