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豆复涨 价格波动存隐忧
绿豆大蒜双双复涨
综合多种因素看,今年绿豆供应大幅减少是事实。由此判断,本轮绿豆涨价主要是由市场供需决定的。
对于近期大蒜价格的复涨,相关分析人士认为,大蒜从去年5月开始涨价,是受减产、干旱和炒作共同影响。
16.5元/公斤!这是19日北京新发地市场绿豆的平均报价,逐渐逼近该市场最高纪录19.5元/公斤;大蒜价格也重新进入上涨阶段,7月4日起,新发地大蒜批发价从7.4元/公斤,一度升至12元/公斤,20日的成交均价是9.9元/公斤。
连日来,记者走访北京多家超市发现,每斤绿豆价格基本都在10元左右。然而,这一波涨价潮不仅发生在北京,商务部20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周36个城市的57种重点食用农产品中,近7成在涨价。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李国祥对本报记者表示,影响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因素有很多,比如种植面积减少,劳动力成本上升,运输成本提高,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等。
农业部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绿豆减产13万多吨,但出口增加13万吨,进口减少7万吨,即国内市场供应量减少30万吨;大蒜2008年产量是1800万吨,由于当年价格低,影响了2009年的种植面积,导致供给减少600万吨,去年仅为1200万吨。
缺豆现象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证实。发改委价检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六七月是绿豆消费旺季,也是价格峰值,而陈豆临近售罄,新豆尚未上市。
“综合多种因素看,今年绿豆供应大幅减少是事实。由此判断,本轮绿豆涨价主要是由市场供需决定的。”李国祥说。此外,气候因素以及部分地区洪涝灾害也对价格造成一定影响,但价格波动幅度不会很大。
对于近期大蒜价格的复涨,相关分析人士认为,大蒜从去年5月开始涨价,是受减产、干旱和炒作共同影响的。但目前新蒜供应充足,涨价的症结还在于流通环节。
价格大幅波动的隐忧
自2004年以来,农产品价格即处于轮番上涨的格局,目前这种趋势尚未结束。在价格轮番上涨的背景下,再加上异常天气等因素,加剧了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的可能,价格上涨会带来通胀压力,也给国家调控带来一定难度。
“今年小宗农产品的价格上涨,并非过去一般农产品价格20%至30%的正常波动,而是数倍变化的异常波动,需要警惕游资炒作。”李国祥说。
记者注意到,此轮价格上涨,集中于粮棉油糖这类大宗农产品之外的小宗农产品。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尽管这些产品的价格变化一般均由市场调节,但不排除投机资本抓住一些突发事件、极端气候进行炒作。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马光远认为,由于存在信息不畅、调控不及时以及市场投机因素,客观加大了供需矛盾和价格波动幅度,给钻营者以可乘之机。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钱克明说:“大蒜、绿豆等小品种的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原因很多,但根本问题还在于农产品市场体系的不规范,尤其是流通领域层层倒手批发、层层加码加价,导致消费者多花了钱,农民却难以得到实惠。”
与此同时,农产品价格上涨引发的通胀预期日益加剧。李国祥认为,自2004年以来,农产品价格即处于轮番上涨的格局,目前这种趋势尚未结束。在价格轮番上涨的背景下,再加上异常天气等因素,加剧了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的可能,价格上涨会带来通胀压力,也给国家调控带来一定难度。
应建立长效维稳机制
从长期效果来看,稳定小宗农产品市场还需采取一些制度性措施。首先,应加强对农户生产行为的引导,将部分小宗农产品也纳入农业补贴范围,这样可以减缓供给的波动幅度,从而使炒作失去基础。其次,在对游资进行监管的同时,可考虑建立国家储备,加强对小宗农产品的市场调控能力。最后,对部分条件成熟的产品,可以考虑设立期货交易。
我们看到,对打击社会资金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政府高调出招。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垄断货源等被主管部门列为“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查处和严厉打击。5月27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称,“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依法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其中,五倍罚款是《价格法》规定的最高数额。
李国祥告诉记者,政府对于价格异动有所作为,这对于打击涨价的人为因素有积极的作用。然而,对于小宗农产品的市场调控,不能仅靠一纸罚单来实现,还应构建规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立科学的预警机制,防范游资炒作和不法商贩串涨。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价局应多做市场调查,监测物价变化,分析变动原因,加强监管,确保农产品供求信息顺畅。
业内专家建议,从长期效果来看,稳定小宗农产品市场还需采取一些制度性措施。首先,应加强对农户生产行为的引导,将部分小宗农产品也纳入农业补贴范围,这样可以减缓供给的波动幅度,从而使炒作失去基础。其次,在对游资进行监管的同时,可考虑建立国家储备,加强对小宗农产品的市场调控能力。最后,对部分条件成熟的产品,可以考虑设立期货交易。
9月,新一季绿豆将收获,这场反反复复的价格大战有望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