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将竞价销售30万吨国储大豆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定于2011年10月11日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及相关联网市场举行国家临时存储跨省移库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定于2011年10月11日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及相关联网市场举行国家临时存储跨省移库大豆竞价销售交易会,计划销售大豆30万吨,其中河北省25万吨,山东省5万吨。
参加国家临时存储跨省移库大豆竞价交易会的买受人为国家有关部门审定的企业。参与跨省移库大豆买卖双方需交纳保证金为22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