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壹桥海洋苗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8-31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0—013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27日通过专人送出、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德群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使用超募资金1300万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17日到期的银行贷款。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议案内容详见2010年8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取得海域使用权的议案》
计划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瓦房店市谢屯镇预计约2万亩海域使用权的取得。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议案内容详见2010年8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2010年8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0—014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8月30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8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忠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行为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1,3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取得海域使用权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根据公司行业特征,海域使用权作为不可复制资源对公司的发展极为重要,经过公司管理层前期考察位于瓦房店市谢屯镇附近海域适宜公司发展主营业务,取得该海域的使用权有利于公司资源整合,符合公司既定发展战略,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取得海域使用权,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瓦房店市谢屯镇预计约2万亩海域使用权的取得。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0—015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30 号文核准,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桥苗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8.9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9,266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180.70万元,扣除《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4,800万元,超募资金21,380.7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浩华验字【2010】第6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公司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3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预计可以节约利息支出约80万元。拟归还的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