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海洋与渔业局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水产品(包括苗种)质量,保证全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海洋与渔业局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水产品(包括苗种)质量,保证全区水产产品的质量安全,近日与全区4个镇(街道)水产工作站签订了2011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事故控制指标和责任目标考核等具体措施。
一是切实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养殖、育苗场(户)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严格加强饵料、饲料和渔药等水产养殖、育苗生产投入品购进的管理,严把质量关,确保水产养殖、育苗生产过程中不投喂假冒、伪劣的饵料、饲料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非食用物质,无滥用添加剂行为。
三是定期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或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水产养殖、育苗生产技术水平
四是认真做好水产养殖生产、渔药使用等六项表格记录及索票索证工作,并按规定做到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查验,检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五是严格执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养殖生产投放健康安全的苗种、消费者食用健康安全的水产品,水产品质量监测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
六是责任书执行情况与年度工作考核成绩挂钩,列入所在镇(街道)水产年度工作考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