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着力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相关科站室、沿海各镇(区)渔业服务中心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相关科站室、沿海各镇(区)渔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是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了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到渔业镇、渔村、船队、渔船的五级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各个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分工和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三是建立渔业安全生产协管员制度。在生产一线聘任32名渔业安全生产协管员,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协助当地镇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把渔业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是严格落实编队生产制度,进一步完善渔船安全救助网络,加强渔船值班了望制度,密切注意海上气象情况,特别在冷空气、大雾等恶劣天气时,防止碰撞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