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及生命财产安全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黑龙江、乌苏里江边境水域合作开展渔业资源保护、调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黑龙江、乌苏里江边境水域合作开展渔业资源保护、调整和增殖的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增进两国合作与互信,确保边境地区和谐稳定,保障渔民合法权益及生命财产安全,4月26日,黑龙江省渔政局在哈尔滨市组织召开了2011年全省边境水域渔政管理工作会议。边境市(地)、县(市)和垦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重要渔业水域渔政执法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黑龙江省渔政局陈志超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于泽江副局长主持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2010年全省边境水域渔政管理工作情况,认真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重点部署了2011年工作任务,并对《加强边境水域渔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交流。黑龙江省渔政局陈志超局长对当前边境水域渔政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边境水域渔政监管责任;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渔民守法捕鱼的自觉性;把握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大渔政监督管理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规范渔业捕捞船只管理;注重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会上,边境重要水域的抚远县、同江市、密山市渔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着重就禁渔期管理、非法渔船查处、宣传教育渔民及加强重点江段全程监管等工作进行了发言。为确保完成今年各项监管目标,陈志超局长还分别同边境8个市(地)、15个县(市)和垦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3个重要渔业水域渔政执法机构领导签定了2011年边境水域渔政管理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