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中国糖酒网水产价格行情与水产新闻资讯】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渔船船用产品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行动迅速。截至目前,已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关于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另有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广东省海洋渔业局、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陕西省渔船检验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渔业局等成立了以省厅(局)领导班子成员为主的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为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整治方案,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围绕渔民关心的渔船船用产品,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辽宁省重点抽查船用钢板、桐油、船用电缆、灭火器、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筏、渔用对讲机和防油污设备,并统一委托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测。山东省重点监管船用产品生产重点区域,把好船用产品准入关、检验关和上船持证关。江苏省对辖区内已经部局认可的10家救生衣、救生圈生产企业及渔船集中地的渔船船用产品销售点进行突击抽查、随机抽样、封样并集中送国家渔业机械仪器质量监督检中心检测。浙江省对辖区内救生设备生产厂进行突击抽查,加强对渔业救生筏检修站的监督管理,对实船配备的救生设备进行随机抽查。福建省重点对渔船的救生安全、航行信号、消防等设备进行检查。广东省重点检查救生设备、消防设备、航行设备、信号设备、船用材料。海南省、安徽省重点对渔船船用产品生产企业、渔船修造企业以及渔业船舶进行检查,对渔船十大类船用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加强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联动机制,依法维护渔民权益。河北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着重对渔船救生筏、救生衣、救生圈进行质量监管,依法查处劣质产品,向渔民群众推荐优质、放心船用产品上船使用。
国家渔业机械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的委托,已完成了对辽宁、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等9个省(市)渔船及渔船船用产品经销点的抽样工作,并完成江苏、浙江和福建等地14家经部局认可的救生衣和救生圈生产企业的抽样工作。目前,已进入样品检测阶段。
专项治理这场战役,已经进入到了关键时期,社会广泛关注,渔民满怀期望。为进一步加强船用产品专项治理行动的力度,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将按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目标和工作进度,继续深入推进,并结合“2011年渔船检验工作质量大检查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采取有效措施,打击伪劣、确保质量、保障安全,进一步加大渔船船用产品生产检查力度,规范船用产品企业,特别是救生设备等安全产品生产行为,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推动渔船船用产品市场秩序走向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