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委明电通知加强国庆节前后和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2011年 9月28日,安徽省农委发出明电《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前后和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切实做好国庆节前后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国庆长假在即,渔民走亲访友人数剧增,又值10月5日长江河蟹特许捕捞开始,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这一特点,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切实加强渔船作业、停泊秩序管理,严厉打击渔船非法载客载货和违法违规捕捞作业行为;督促渔船配齐救生消防设备,船员按规定正确穿戴救生衣。
二、深入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大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深入渔区对基层管理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深入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对渔船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渔船救生、消防、信号灯等安全设备及安装使用情况;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套牌、涂改船名和用渔船载客等违法行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并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工作。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省农委将成立督查组赴各地督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抓好渔船防碰撞,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海事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协作,做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在渔业捕捞作业区与商船航线交叉较多的区域联合开展巡航检查,加强渔民群众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渔船和商船加强瞭望,采取有效避让措施,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四、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故。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台风、强对流天气等灾害性气象预警,及时通过广播、手机短信等渠道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渔船渔民。切实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对突发事故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置。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网络和信息传递平台,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按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展开渔业海难救助,最大限度的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继续推进“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构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各地要继续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不断夯实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