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为什么是鱼肉 2012-03-19
消费者为什么是鱼肉 2012-03-19
释夫
有一则寓言,说的是在鱼类的抗议下,刀俎终于召开了有鱼类参加的听证会,讨论鱼应当被砍几刀。会议各方交锋热烈,鱼类的抗争也被慎重地记录了下来。但听证会结束后,世界依然如故,刀俎们该砍几刀继续砍几刀,鱼儿们该被剁几下也依旧被剁几下。面对质疑,刀俎大笑,你们难道不知道听证会是供参考的吗?
3月8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并于同日实施。该通知第二款第11条明确规定,保险企业在进行车险理赔时,应按照“代位求偿”的原则,先向交通事故中的无责任方车主进行赔偿,然后再向责任方追偿。媒体报道称,这意味着,在车险中长期存在的“无责不赔”(无责免赔)被正式叫停。
但显然,媒体有点过分乐观。因为有保险企业表示,他们对以“代位求偿”替代“无责免赔”还没作好技术上的准备,需要等7月1日才能全面实施这项制度。
实际上,类似无责免赔这样的霸王条款在车险中并非独一无二,如“自家车撞了自家人不赔”等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面对强势的企业,消费者从来都是弱者,最终的结局早已注定。除了保险,最近几年来消费者对石油、电信、电力、银行等老牌垄断部门的抗争还少吗?但不管人们如何口诛笔伐,人家却始终我自岿然不动,你有钢刀,我有盔甲,你有大炮,我有城墙,这就是他们的态度。
结局为什么已经注定?首要的原因是定价依据不清,消费者无法据理力争。
不少垄断行业的产品定价涉及社会大多数人利益,但有关方面却很少认真思索过这类产品的定价机制问题。法理学专家认为,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不少垄断行业的运行(至少在最初的运行过程中)动用了国家资源、社会资源,因而,这些行业的产品涉及公益性的,应该由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组成。但在当前,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公众无法获知产品的价格组成,更遑论对这类产品的定价施加影响。这一点,在石油行业上表现得相当明显。在绝大多数人看来,油价是不断上涨、只升不降,但中石化、中石油面对人们的质疑却是爱理不理。
结局为什么已经注定的另一个原因是公益诉讼缺乏恰当的法律支持和社会支持。近几年来,我国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有所加强,但在公益诉讼这一块却始终缺乏应有的渠道和足够的支持。据说,已有法院受理了消费者的公益诉讼案,但有专业人士称,消费者最后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小。还有专业人士则认为,即便胜诉又能如何?如果法院只判决侵害方停止对“直接利益相关人”的侵权,赔偿几元钱,那么,这个案件就只有个案意义。因为根据我国有关法规,诉讼案的原告只能对自己的权益提出主张。这意味着几乎所有公益案件都无法惠及旁人。与此同时,由于种种众所周知的原因,法院在判决案件时,也不会对侵权行为进行基础性审查,判令导致侵权成立的定价原则、文件等违法无效。
所以,只要垄断产品的定价问题和公益诉讼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要改变强与弱之间的关系就无可能,“鱼肉”就永远是“鱼肉”,“刀俎”也永远是“刀俎”。
作为消费者,我们能够做的除了继续抗争外,只有等待法制的进一步完善,但这个过程可能非常漫长、非常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