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探索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 11-08
努力探索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 11-08
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明确要求“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实现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海洋功能区划的成功获批,对于我省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推动海洋经济科学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是海洋经济大省,海岸线长约3368.1公里,海域面积达41.9万平方公里。从资源优势上说,拥有丰富的港口资源、海洋生物资源、滨海旅游资源等;从区位优势上说,面向南海,毗邻港澳,是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区域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很明显,我省发展海洋经济优势突出,基础良好,潜力巨大。海洋已成为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基地,发展海洋经济势必成为今后发展的主攻方向和重要的增长极之一,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势必成为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和推进东西两翼沿海地区崛起的主要抓手。
近年来,尤其是2010年国家将广东列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以来,省委、省政府把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摆上了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不断加快推进海洋综合开发,我省海洋经济呈现出总量大、增长快、活力足的良好发展态势。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海洋资源环境压力也在持续加大,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已刻不容缓。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绝不能重走当年陆地“先开发后保护、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海洋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与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把海洋经济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模式的重点领域。努力探索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是促进我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现代化海洋经济强省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我省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
我省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一直以来,在陆海联动防治海洋污染、海洋生态文明保护区建设、海洋环境容量研究和海洋碳汇试点等方面都在不停地探索和实践。其中,《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就是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海洋资源、提高海域使用效率、遏止海洋生态恶化、改善海洋环境质量为主线,根据我省海域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海洋功能标准,将海域划分为不同使用类型和不同环境质量要求的功能区,用以控制和引导海域的使用方向,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该区划方案是我省未来十年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法定依据,也是确保我省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纲领性文件。
当前,发展海洋经济尤为强调“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这五大用海原则,其背后深刻反映出的是整个海洋事业发展模式的清晰转变,更是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大进步表现。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用海布局,调整用海结构,改变传统的分散、粗放用海方式,是现阶段我省海洋管理的重要任务。坚持“五个用海”原则对于促进我省近岸、近海资源有序利用,拓展深海资源有效开发,规范各类海洋开发利用活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动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是我省抢抓发展机遇的重大举措,也是增强经济可持续性的客观选择。为此,必须把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坚持规划引领,锐意改革创新,强化项目带动,注重统筹协调,强化可持续发展,既要让海洋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又要提高海洋生态承载力,实现人海和谐,同时也为全国海洋生态建设创造更多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