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是粮食主销区,产需缺口大
福州全市60%的稻米消费量依靠省外补充调剂。昨天记者从粮食部门获悉,为构建供应稳定、保障有力的粮食安全体系,日前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粮食企业予以适当的财政资金扶持。
多渠道财政补贴
记者了解到,扶持政策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一、在产区粮食生产基地建设方面,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适当补贴”的原则,先行先试,推动福州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到省外粮食主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对基地前期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按照贷款资金2%的标准给予贴息,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10元/亩;按照20元/亩的标准给予种粮大户奖励;对符合要求并经政府监管核定的日常动态储备量,按每年350元/吨的标准给予补助;按市政府临时调控要求,由基地生产的粮食在规定时间按规定数量运回的,按不低于100元/吨的标准给予运费补贴。
二、在提升企业大米加工能力方面,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对大米日加工能力200吨以上、年实际加工量45000吨以上的我市大米加工重点企业,按其实际加工量给予每吨10元的补贴;年加工量超过55000吨的,超过部分每吨另增加10元补贴。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扶持发挥骨干粮食加工企业和骨干粮店的作用。按照“权责一致、政府委托、适当补偿”的原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骨干粮食加工企业,按其实际加工量给予每吨5元的补贴,年加工量超过3万吨的,超过部分每吨另增加5元补贴,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5万元。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骨干粮店,由市粮食局会同市财政局按其销售量分三级评定,每年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的补贴。
粮食安全多了一道保障
“这对福州的粮食安全来说又多了一道保障。”业内人士说,福州全市每年粮食总需求量270多万吨,其中口粮需求量约130万吨,自给率不到30%,是典型的粮食主销区。目前全市稻米消费量的60%依靠省外补充调剂,面制品所用的小麦和饲料行业加工所需的玉米完全依靠省外主产区调入。
记者了解到,为保福州粮食安全,我市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落实并增加粮食储备;推进杜坞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建设,让其成为保障市民口粮供应的平台;健全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将松下港区建成东南沿海重要的粮油集散基地,成为“北粮南调”的接点;健全粮食产业发展体系,发展福州粮油加工企业等。而此次出台的新政策,将进一步确保我市粮油的来源和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