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凉州实行农业差别水价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2012-04-18
甘肃凉州实行农业差别水价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2012-04-18 凉州区加快推行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的主体生产模
甘肃凉州实行农业差别水价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2012-04-18
凉州区加快推行“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的主体生产模式和“储藏加工+特色销售”的营销模式,严格按市上的要求,实行农业差别水价,以水价格杠杆促进节水增收和农业结构调整。目前,已新建设施农业面积4万亩,新增标准化养殖场65个,完成特色经济林10万亩。
该区明确要求,把用水400立方米以上,亩产值低于2000元、灌溉采用传统方式的作物,如小麦、大麦、露地平作玉米等作物确定为高耗水低效益作物。把设施农业种植作物和采用大田滴灌高效节水技术种植的作物确定为低耗水高效益作物。并把特色林果业、生态林作为生态立市战略的重要产业,在供用水上实行差别水价。
在具体供用水上,对日光温室等设施农业、大田实施滴灌种植的作物,在亩配水定额内,按执行水价,水费优惠25%,地下水免征水资源费。对采用传统方式种植的小麦、大麦、露地平作玉米等作物,在亩配水定额内,按执行水价,水费上浮25%。特色林果种植和生态用水,在亩配水定额内,按执行农业用水价格的50%计收。
该区严格落实累进加价制度。农业用水严格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凡超定额用水,均实行累进加价,用水定额按区政府印发的年度水资源使用权配置方案中的配置定额执行。累进额度和加价幅度为,超定额用水30%(含30%)以下的,超定额部分按相应计量水价的150%收取水费;超定额用水31%-50%(含50%)的,超定额部分按相应计量水价的200%收取水费;超定额用水50%以上的,超定额部分按相应计量水价的300%收取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