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18220120820001
1. 扬中市粮食收储公司 的 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工程 已经由 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扬中市三茅镇 招标类型:监理 所属地区:扬中市
(2) 工程规模: 约52万元 建筑面积:20000.00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52.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至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监理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总监必须具有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
6. 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可选条件:
8. 其他: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扬中市238省道复线与春柳北路交界处
(2)工程规模:投资总额约25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库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实行“三控、二管、一协调”,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2、拟选总监资质等级:总监必须具有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
3、企业信誉:信誉好
4、项目经理信誉:信誉好
5、其他条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请申请人于2012年8月20日至2012年8月24日,上午8:30到11:00,下午15:00时至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到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在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为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加密锁(企业加密锁和项目经理IC卡办理联系镇江天普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8968012,联系人:张工或杨工。地址: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楼一楼)及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近一年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对帐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及苏建招(2006)408号文”;
2、本工程执行《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办法》;
3、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4、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本工程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递交至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账户名为投标人全称的基本账户中出票。投标保证金递交:
时 间:领取招标文件前(另行通知)
交款方式:非扬中企业采用汇票、扬中企业采用本票
帐 户: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462458220927
投标保证金退还:经办人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资格预审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项目总监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8、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有行为的投标人。
9、监理企业所报项目总监必须无行贿犯罪行为,且项目总监最多只可有一个在建工程监理;
10、投标人服从扬中市招投标诚信管理的承诺;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评估法,总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根据得分高低按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一)定标办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照《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中第四十八条执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五十五条执行),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二)评分细则
序号 内容 评标办法 分值
一 总监(10分) 1、拟投入的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5分,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 5
2、拟投入的总监所学专业为土建类(工民建、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专业得5分,其他专业得2分(以注册证书原件所学专业为准) 5
二 监理组其他监理人员
(14分) 1、工民建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得4分,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得2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注明所学专业为准) 4
2、造价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得4分,其余不得分 4
3、电气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得4分,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注明所学专业为准) 4
4、给排水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得4分,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注明所学专业为准) 4
5、见证取样员1名,具有见证取样员证同时具有监理上岗证书得2分,其余不得分(以见证取样员证和监理上岗证原件为准) 2
三 监理企业业绩20分 企业2009年1月1日(以监理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以来监理过建筑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每个得10分,最多得20分;(以监理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20
四 监理设备
8分 1、现场常用设备满足工程检测需要:具有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混凝土回弹仪得满分5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以承诺书为准) 5
2、现场配备日常办公设备,配备计算机得1分,配备打印设备得1分,配备数码相机得1分(以承诺书为准) 3
五 监理费率28分 投资额 2500 万元,投标监理费率为: 2.115 %,监理费为 52.87万元得最高分28分,费率每提高0.05%则相应扣除1分,扣至0分为止。(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8
六 监理大纲(20分) 1、监理大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针对性强 2分
2、质量控制方案且措施得当 2分
3、进度控制方案且措施得当 2分
4、投资控制方案且措施得当 2分
5、安全控制方案且措施得当 3分
6、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且措施得当 2分
7、现场组织协调方案且措施得当 2分
8、治污减排方案且措施得当 2分
9、有针对本工程的监理工作重点和难点的相应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3分
监理大纲相关内容阐述完整、准确、有针对性的,该项得满分;相关内容阐述比较完整、准确、合理的,该项得分为满分的80%;相关内容阐述不够完整的,该项得分为满分的60%。监理大纲基本可行,无重大原则性错误时,最少得12分。(保留2位小数)
累计得分 100
(三)计分规则
1.各单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进行计分,然后取小组平均分(单项无效分不进入平均分的计算),各单项平均分相加后即为总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分就为弃权:
(1)未按上述规定要求计分的;
(2)计分明显不合理的:以该单项中所有评委所计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各评委所计分值与基准值相比误差在±20%范围以外的为无效分(有缺陷的除外);
(3)单项内容出现2个或2个以上分值的;
(4)评标人员未签名的。
3.在评标计分时各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十、招标人:扬中市粮食收储公司
招标人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前进南路
联系人:郭云
电 话:13805291210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 号
联系人:郭玉娟
联系电话:0511-88368360 0511-8833664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81号物价局二楼
联系人:马道勇
电 话:0511-85156207
传 真:0511-85156213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年8月20日至2012年8月24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2年8月20日
9.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全部入围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2-8-20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2-8-24
上午起时间: 08:30 上午止时间 11:00 下午起时间: 15:00 下午止时间 18:00
获取文件地点: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 请申请人于 2012-8-20 至 2012-8-24 每天上午 08:30 下午 18: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
11. 招标人地址: 扬中市三茅街道前进南路
联系人: 郭云 电话: 13805291210
12. 招标代理机构: 扬中市扬子中路181号物价局二楼
联系人: 马道勇 电话: 0511-85156207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8-20 至 2012-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