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老化冤了农夫山泉
“砒霜门”调查结果出炉 市民热议农夫统一被冤-食品产业网
备受关注的“砒霜门”事件5日晚有了调查结果。海南省工商局向记者出示的调查情况通报称,根据调查组21天的深入调查,确认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的初检结果有误。海口市工商局在抽检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当和工作部署简单等问题。
天津市场调查:未见问题饮料
“截至目前,我们没有收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对这几种产品的送检。”天津市的国家加工食品监督检验中心吕瑞春主任介绍说。食品中的砷元素超标,主要是由于饮料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料或者水源受到污染,出现的几率很小。这两种原因造成的砷超标通常不会只在一个批次产品中出现,其相邻批次产品中也会出现。该中心每年都会对各种加工食品进行检测。从天津检测结果来看,砷超标食品十分少见。
吕主任表示,百姓在生活中对某种食品的质量产生质疑时,可以到该中心进行检测。首先要通知该食品的生产企业对产品的真伪进行确定。在确定食品的真实性后,还要保证产品封存完好。同时,消费者送检的食品要达到检测样品的需求量和保证同一批次。最后,消费者最好购买相对多的产品,一旦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产生异议时,留取的备样还能进行复检。
国内两大知名品牌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双双身陷“砒霜门”的消息不胫而走后,记者多方调查发现,由于在天津销售的该品牌饮料的产地和批次不同,所以在华润万家、家乐福等超市对这两种饮料的销售并没有受到太多影响。此外,天津市的国家加工食品监督检验中心负责人更是对“内情”进行了剖析。
12月1日上午,记者在家乐福超市东兴路店的饮料区看到,多种口味的“农夫果园30%混合果蔬果汁”整齐地摆在货架上。这些产品的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厂家并非是此前海口工商部门曝光的“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而是“农夫山泉吉林长白山有限公司”。“农夫山泉”出品的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没有销售。“统一蜜桃多”在正常销售中,产品的生产日期分别为今年的4月份和9月份,没有看到涉嫌出现问题的8月22日以及相近的批次。家乐福超市相关负责人陈先生表示,从电脑显示的记录来看,他们从来没有进过“问题饮料”批次的产品。
“我们此前已经进行过自查,没有发现疑似问题产品。”华润万家连锁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集团总部从网络上发现“涉毒饮料”的消息后,立即通知了各个大区的门店全部进行了清查。结果显示,天津地区各门店内没有销售过“涉毒”批次的饮料。此外,记者在兴耀、何庄子、金钟等大型批发市场也没有发现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的产品。
虽然产地、批次不同,但“涉毒”消息的发布,还是令不少消费者表示“暂时不买”。而记者从各大超市了解到,由于现在并不是饮料销售的高峰期,加之各品牌的相似产品也比较多,所以这几种产品的销售并没有明显下降。
初检结果有误:使用九年仪器老化样品称样量不标准
2010年1月4日,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向海南省工商局发来《关于接受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检测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总砷超标结果误差的函》,承认对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相关产品的初检结果有误。检测部门认为初检结果有误的主要原因:“一是用于总砷检测的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灵敏度下降。该仪器使用年限已近九年,经对初检当天该仪器绘制的标准曲线进行分析,当时仪器状态不稳定,尤其是标准曲线低点偏差大,对检测结果造成了一定影响。二是样品前处理中未严格按标准方法称样及定容。检测人员为了缩短检测时间,减少了样品称样量,加大了试样稀释倍数,这在仪器状态不稳定的情况下,更加大了检测值出现偏差的概率。”
执法程序不当抽样流程执行不完全结果未及时通知厂商
海南省工商局的调查情况通报称,海口市工商局的抽样检验行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七十七条规定开展的;发布《消费警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进行的,但在工作过程中存在以下程序不当问题。
一是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县级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要求检验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规则进行取样,并将检验结果通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海口市工商局在抽样时没有完全执行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工作流程,也没有按规定要求检验机构将检测结果通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企业要求复检后,在与企业就复检具体细节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海口市工商局直接送检,不符合程序要求。二是海口市工商局在没有事先履行告知程序的情况下,在媒体上发布《消费警示》,公布错误的信息,从而给生产企业造成了不良影响。
海南省工商局向农夫统一赔礼道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海南省工商局还对海口市工商局在此事件中的工作失误做出处理,一是责成海口市工商局向消费者和农夫山泉、统一企业赔礼道歉,二是对在这一事件中违反工作程序的有关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这一次,虽然调查结果表明是初检有误,但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在发给海南省工商局的函中仅表示,“由于我技术中心检测技术上的问题,给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并未表明该技术中心对其工作失误给企业和公众带来的损失如何负责。
公众质疑追究责任至今尚无说法
在“砒霜门”事件中,存在工作失误的检测部门和执法部门究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黄成模说,此次事件主要暴露出执法队伍业务素质不够高、工作责任心不够强等问题。海南省工商局对海口市工商局在此事件中的工作失误做出处理,一是责成海口市工商局向消费者和农夫山泉、统一企业赔礼道歉,二是对在这一事件中违反工作程序的有关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另外,虽然调查结果表明是初检有误,但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在发给海南省工商局的函中仅表示,“由于我技术中心检测技术上的问题,给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并未表明该技术中心对其工作失误给企业和公众带来的损失如何负责。
记者5日晚就此问题电话联系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负责人,表明采访意图后,对方以“信号不好”为由挂断了电话。
天津市场调查:未见问题饮料
“截至目前,我们没有收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对这几种产品的送检。”天津市的国家加工食品监督检验中心吕瑞春主任介绍说。食品中的砷元素超标,主要是由于饮料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料或者水源受到污染,出现的几率很小。这两种原因造成的砷超标通常不会只在一个批次产品中出现,其相邻批次产品中也会出现。该中心每年都会对各种加工食品进行检测。从天津检测结果来看,砷超标食品十分少见。
吕主任表示,百姓在生活中对某种食品的质量产生质疑时,可以到该中心进行检测。首先要通知该食品的生产企业对产品的真伪进行确定。在确定食品的真实性后,还要保证产品封存完好。同时,消费者送检的食品要达到检测样品的需求量和保证同一批次。最后,消费者最好购买相对多的产品,一旦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产生异议时,留取的备样还能进行复检。
国内两大知名品牌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双双身陷“砒霜门”的消息不胫而走后,记者多方调查发现,由于在天津销售的该品牌饮料的产地和批次不同,所以在华润万家、家乐福等超市对这两种饮料的销售并没有受到太多影响。此外,天津市的国家加工食品监督检验中心负责人更是对“内情”进行了剖析。
12月1日上午,记者在家乐福超市东兴路店的饮料区看到,多种口味的“农夫果园30%混合果蔬果汁”整齐地摆在货架上。这些产品的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厂家并非是此前海口工商部门曝光的“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而是“农夫山泉吉林长白山有限公司”。“农夫山泉”出品的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没有销售。“统一蜜桃多”在正常销售中,产品的生产日期分别为今年的4月份和9月份,没有看到涉嫌出现问题的8月22日以及相近的批次。家乐福超市相关负责人陈先生表示,从电脑显示的记录来看,他们从来没有进过“问题饮料”批次的产品。
“我们此前已经进行过自查,没有发现疑似问题产品。”华润万家连锁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集团总部从网络上发现“涉毒饮料”的消息后,立即通知了各个大区的门店全部进行了清查。结果显示,天津地区各门店内没有销售过“涉毒”批次的饮料。此外,记者在兴耀、何庄子、金钟等大型批发市场也没有发现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的产品。
虽然产地、批次不同,但“涉毒”消息的发布,还是令不少消费者表示“暂时不买”。而记者从各大超市了解到,由于现在并不是饮料销售的高峰期,加之各品牌的相似产品也比较多,所以这几种产品的销售并没有明显下降。
初检结果有误:使用九年仪器老化样品称样量不标准
2010年1月4日,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向海南省工商局发来《关于接受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检测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总砷超标结果误差的函》,承认对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相关产品的初检结果有误。检测部门认为初检结果有误的主要原因:“一是用于总砷检测的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灵敏度下降。该仪器使用年限已近九年,经对初检当天该仪器绘制的标准曲线进行分析,当时仪器状态不稳定,尤其是标准曲线低点偏差大,对检测结果造成了一定影响。二是样品前处理中未严格按标准方法称样及定容。检测人员为了缩短检测时间,减少了样品称样量,加大了试样稀释倍数,这在仪器状态不稳定的情况下,更加大了检测值出现偏差的概率。”
执法程序不当抽样流程执行不完全结果未及时通知厂商
海南省工商局的调查情况通报称,海口市工商局的抽样检验行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七十七条规定开展的;发布《消费警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进行的,但在工作过程中存在以下程序不当问题。
一是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县级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要求检验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规则进行取样,并将检验结果通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海口市工商局在抽样时没有完全执行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工作流程,也没有按规定要求检验机构将检测结果通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企业要求复检后,在与企业就复检具体细节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海口市工商局直接送检,不符合程序要求。二是海口市工商局在没有事先履行告知程序的情况下,在媒体上发布《消费警示》,公布错误的信息,从而给生产企业造成了不良影响。
海南省工商局向农夫统一赔礼道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海南省工商局还对海口市工商局在此事件中的工作失误做出处理,一是责成海口市工商局向消费者和农夫山泉、统一企业赔礼道歉,二是对在这一事件中违反工作程序的有关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这一次,虽然调查结果表明是初检有误,但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在发给海南省工商局的函中仅表示,“由于我技术中心检测技术上的问题,给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并未表明该技术中心对其工作失误给企业和公众带来的损失如何负责。
公众质疑追究责任至今尚无说法
在“砒霜门”事件中,存在工作失误的检测部门和执法部门究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黄成模说,此次事件主要暴露出执法队伍业务素质不够高、工作责任心不够强等问题。海南省工商局对海口市工商局在此事件中的工作失误做出处理,一是责成海口市工商局向消费者和农夫山泉、统一企业赔礼道歉,二是对在这一事件中违反工作程序的有关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另外,虽然调查结果表明是初检有误,但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在发给海南省工商局的函中仅表示,“由于我技术中心检测技术上的问题,给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并未表明该技术中心对其工作失误给企业和公众带来的损失如何负责。
记者5日晚就此问题电话联系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负责人,表明采访意图后,对方以“信号不好”为由挂断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