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合相济的权道伐谋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规模与效率的冲突慢慢开始产生,而矛盾的核心与根源就是管理方式的选择:集权抑或分权。在中国,管理方式采用集权还是分权一直存在巨大争议,高层集权式管理是中国企业中管理形式的主流,但其弊端也很明显,尤其在参与市场竞争时,过度集权明显会削弱企业的反应速度与市场竞争能力。可采取分权,又极容易失控,甚至会出现组织分裂,各自为政等管理问题。集权行动缓慢,分权天下大乱,到底该集权管理还是分权管理,到达一定规模的企业,其高层管理者在两难中徘徊。
权利分聚之辩一:集权
阿兹特克是古墨西哥最后一代王朝,他们创造了辉煌的阿兹特克文明。特诺奇蒂特兰作为阿兹特克帝国的中心,拥有人口30万,是当时世界上最繁荣的城市之一,阿兹特克民族融合了其他各民族部落与自身的文化、习惯,这种开放的态度使其济发展迅速,并且带动了阿兹特克人的教育、科学、天文、历法、文字、艺术各方面的发展。
1519年,西班牙人荷南多•科尔特斯受西班牙政府指派,率领一支仅拥有11艘船只、500名士兵的远征队向尤卡坦半岛发动侵略,深入墨西哥内地,其第一个侵略目标就是阿兹特克民族的领地。面对当地拥有几百万民众的城邦,跟随科尔特斯的500名士兵非常恐惧,科尔特斯则在登陆后将船支全部击沉,以破釜沉舟的形式来激发士兵的斗志。科尔特斯利用阿兹特克首领蒙特苏马对“白神”的迷信,把自己伪装成神的使者,被蒙蔽的蒙特苏马把西班牙人迎入首府特诺奇蒂特兰。科尔特斯伺机囚禁了蒙特苏马,使其沦为傀儡,令其对臣民下达听从西班牙人的命令、搜集大量金银珠宝交给西班牙人等指令。科尔特斯相当于用500人征服了拥有500万民众的阿兹特克帝国。
阿兹特克帝国的覆灭,如果用另外一个例子来演示,就更容易看清本源。侏罗纪时代有一种叫做迷惑龙(别名雷龙)的恐龙,这种恐龙重达30~35吨,体长20~26米,脖子长6米,尾巴长度超过9米,但其头部却非常小,只占身体的几百分之一。这么大的块头在侏罗纪时代是当之无愧的“巨无霸”,可它却长被霸王龙等小于它体积数倍,甚至数十倍的恐龙猎杀。主要原因就是其行动过于迟缓,尾巴被咬断,大脑要几秒钟后才能得到信号并做出反应,颈部过长,敌人可以轻易咬断迷惑龙的脖子,庞大的身躯随之轰然倒下。这是生物世界中典型的“中央集权”的例证。阿兹特克帝国和迷惑龙一样,作为大脑的首领蒙特苏马的指令直接控制着整个帝国的运转,所以,控制了蒙特苏马科尔特斯轻而易举的俘获了阿兹特克这只庞大的迷惑龙。
2200多年前的中国,秦始皇建立了第一个封建王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实行了“郡县制”,排除地方专政,统一管理。这种中央集权的形式与思想就一直承袭至今,也被普遍继承到今天中国的企业中。导致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除受到传统文化与价值观念的影响外,也有成长方式与人性特点等方面的因素。很多企业是从零做起,逐步发展起来的,家族式特征明显,权利基本掌握在一个或几个高层领导者手里。不像西方,即使是家族式企业,在发展中也常有其他资本或人力介入,其民主的文化氛围也致使权利相对分散。
从科学客观的角度审视集权式管理,其优势主要体现在可以提高行政的效率,使组织总体政策高度统一,达到决策执行的高效率与组织的高稳定性。但相较其优点而言,弊端更为突出,集权的弊端主要是会使决策的质量与速度变低,应对市场的反应能力降低。高层脱离了基层,双方沟通需要层层传递,沟通起来不仅缓慢,还可能曲解传达的初衷,影响决策的正确性与执行的有效性,降低组织的适应能力。过度集权的组织,可能使各个部门失去自我适应及自我调整的能力,从而削弱组织整体的应变能力。另外,还会降低组织中成员的工作热情,权力的高度集中使组织中绝大多数成员失去了思想参与的权利,久之会产生思想依赖,使整个组织除小部分的高层集权者外,大部分的组织成员与机构失去思考能力,变成了只会行动不会思考的肢体,此时整个组织开始行动迟缓,应对外界变化的能力降低。当集权者遭受攻击后,整个组织就会瘫痪,甚至死亡,这是集权最大的危险,而组织越庞大,这种危险性就越高。这也是很多大企业高层领导者一有变动,整个企业就开始动荡,进入危险与诸多不确定因素之中的主要原因。简单来说,集权对内部管理是有利的,但对于应对外部竞争就极为不利。
2006年末,李嘉诚名下和记黄埔地产有限公司在北京的第一个房地产项目——逸翠园,因为质量问题及与当初承诺的楼盘标准有重大差距,遭到业主集体投诉,黄埔地产对此事没有及时做出反应,业主上告政府。本是一件很平常的房屋纠纷事件被迅速扩大,因为是李嘉诚在京的首盘,所以在海内外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最后和记黄埔地产才姗姗来迟地拿出解决方案,而解决方案又和业主的期望有很大的差距,使得和记黄埔地产及李嘉诚的名誉受到了极大的损伤。
究其根源,主要是因为香港总公司过分集权所造成。和记黄埔地产北京公司只是个数据提供者和执行者,香港总部不仅掌握着完全的决策权,而且还控制着市场分析、产品分析及产品设计的权力。这种集权带来的直接负面效应是,产品不能与市场需求对接,应对市场变化迟缓。
该盘建设时施工方曾提出过设计上存在问题并上报给了和记黄埔地产北京公司,和记黄埔地产北京公司再上报给香港总公司,香港总公司不予理会,这么重大的事就不了了之了,为后面楼盘质量问题埋下了隐患。和记黄埔地产北京分公司只能完全按照香港总公司的指令执行,甚至连印发一个信封的款式都要向总部请示,获批后才能印刷。此次事件也是如此,业主提出投诉后和记黄埔地产把情况反应给香港总部,总部再把决策传递回北京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在通知业主……消耗掉的是业主的信心与宝贵的危机公关时机。而且,总部因为不了解具体的情况,所做的决策本也就不具有科学性,导致事件负面影响越来越大。
权利分聚之辩二:分权
分权的优势是可以快速有效地应对市场变化,部门或个人作为相对独立的个体,会有更高的工作热情与更智能的应变能力;在市场中会更加灵活的采取应对行动,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我们从现在全球的业务外包热潮中就可以看到分权的优势,因为业务外包本身就具有分权组织的结构特点:双方即有隶属关系特性,又是相对独立的个体,有独立决策与思考权利,又都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商业外包形式的成功可以让我们借鉴很多在企业管理放权方面的经验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