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司名誉受损,那我将毫不留情”
对中国企业而言,如果没有公平、正义的竞争机制,没有严格的法律约束,空谈道德规范会很苍白。要想在中国社会形成“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氛围,法制和制度建设是必经之路。
据悉,双汇“瘦肉精”涉及一条黑色产业链,问题猪进入贩运环节,每头花两元就能买到检疫合格的“通行证”,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获得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然后堂而皇之地进入市场销售。安全问题发生后,监管部门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肇事者,自己却并未反思。
造假成本过低,处罚过轻,这也是企业肆无忌惮地挑战道德底线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经济学家指出,一次次地原谅作恶企业,一次次地宽容骗子公司,换来的是对方变本加厉,一而再,再而三地越界。
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是,在国外表现很好的大型超市,到了国内却问题不断。1月29日,云南省物价局对昆明家乐福两家分店的价格欺诈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分别罚款50万元。其中,昆明家乐福白云店在销售老树普洱茶时,宣传海报标价为60元/盒,但实际结算价却为120元/盒。世纪城店在销售特色鱿鱼丝时,销售价格为138元/千克,价签用大号字体标示“13”,小号字体标示“8.0”,诱导消费者误认为价格为13.80元。罚是罚了,但50万元罚款,对财大气粗的企业而言无异于九牛一毛,起不到半点威慑作用。但在国外,一旦出现类似的欺诈行为,这些企业就很有可能被踢出局。
国内监管部门在对企业欺诈事件惩罚时,习惯于“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一些企业甚至拿准了当地政府不会让其破产,因此在作恶时也就多了一份底气。
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导致数以万计的宝宝身患结石病,中国乳业几乎全线崩溃。2008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的专项检查显示,22家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的69批次产品,均存在含量不等的三聚氰胺,其中也包括蒙牛、伊利、三鹿等知名乳业公司。在这场风波中,除了三鹿破产外,其他“杀手”并未受到应有的处罚。
相对于中国企业,一些西方国家企业诚信度更高。一方面是由于企业主自身具备更强的道德约束力;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国家拥有严格的监管制度和到位的执法力度——出现诚信危机,企业往往会伤筋动骨甚至直接死掉,企业自然不敢铤而走险。
2002年,美国消费者因笔记本质量问题,把东芝告上法庭,东芝最后赔偿10亿美元才了结。2006年,西门子商业行贿行为被曝光,数百名身陷漩涡的嫌疑人接受调查,前监事会主席海因里希·冯皮勒和前首席执行官克劳斯·克莱因菲尔德也在其中。直至去年年底,西门子花费了13.45亿美元,困扰公司多年的商业贿赂案才算告一段落。在美国安然公司造假案件中,公司前首席执行官杰弗里·斯基林因犯有欺诈、做假账和内部交易多项罪行,被判处24年零4个月有期徒刑。安然的破产还催生了监管更严格的《萨班斯法案》。而在中国,问题公司的高管转战另一家公司的现象随处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