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关系对象
媒介关系也称作新闻界关系,即与新闻传播机构(包括报社、杂志社、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以及新闻界人士(记者
媒介关系也称作新闻界关系,即与新闻传播机构(包括报社、杂志社、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以及新闻界人士(记者、编辑等)的关系。新闻界公众是公共关系工作对象中最敏感、最重要的一部分。这种关系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新闻媒介是组织与公众实现广泛、有效沟通的必经渠道,具有工具性;另一方面,新闻媒介人员又是组织必须特别重视的公众,具有对象性。媒介与公众的合一,决定了新闻界关系是一种传播性质最强、公共关系操作意义最大的关系。因此,从对外公共关系实务工作和层次来看,新闻界往往被摆在显著的位置,或被称之为对外传播的首要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