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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网络打手

博锐管理在线 2010-12-30 13:25 营销资料
互联网是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但在网上看到的消息,新闻,特别是论坛里的很多帖子、话题,可能有很多都是
 互联网是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但在网上看到的消息,新闻,特别是论坛里的很多帖子、话题,可能有很多都是不真实的。
  通常情况下,写某个行业的产品的评测(例子),评论某个知名厂商(例子)或者讨论某个公司的突发事件(例子)等等,都会引来行业内的网络打手。对于行业产品类型的网络打手,目的主要是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他们通常会对具体产品关键字进行搜索,在搜索结果中寻找可以留言的博客或论坛,然后在上面恶意攻击这个行业的竞争对手。
  对于网站类型的网络打手,目的主要是吸引别人访问自己的网站,他们会访问自己同类型的博客,然后在各类文章后面进行恶意攻击,以期待吸引别人的眼球,将别人引导到自己的网站,这类网络打手常常混淆视听,发表一些毫无理由的攻击性言论。

原因         
  一、网络营销行业很不规范,而互联网很多信息又真假难辨,这给很多“网络打手”提供了天然土壤,论坛上又都是个人意见,这也给打手提供了隐藏空间。
  二、网络实名制没有实行,而且实名制未必能打击“网络打手”,但却可能打击网络监督的幅度和能力,最终变成对公民言论自由这一宪法权利的践踏。
  三、网络打击难。网络打手的数量众多,成千上万个发帖者是“网络打手”,很难寻找他们,即便找到也很难处罚。
  四、缺乏相关立法。广告有广告法,保健品有工商部门把关,唯独网络公关公司诋毁某公司或者某产品时,缺少相应的控制和手段。“随着时间推移,这个行业将会变得规范。”有网民建议能否以广告法或者专门立法来对这些网络营销、公关行为进行严格的规制,对雇用“网络打手”黑白颠倒、诽谤竞争对手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表现        
  写某个行业的产品的评测,评论某个知名厂商或者讨论某个公司的突发事件等等,都会引来行业内的网络打手。网站类型的网络打手,目的主要是吸引别人访问自己的网站,他们会访问自己同类型的博客,然后在各类文章后面进行恶意攻击,以期待吸引别人的眼球,将别人引导到自己的网站。
  行业产品类型的网络打手,目的主要是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他们通常会对具体产品关键字进行搜索,在搜索结果中寻找可以留言的博客或论坛,然后在上面恶意攻击这个行业的竞争对手。

流程        
  1、寻找竞争对手弱点,并将其放大,制造话题。
  2、在论坛上注册马甲,将话题同时在多个网站抛出,最好与版主商量好,可以置顶、加精。
  3、雇佣“水军”,在各种论坛上不断发贴、跟贴、造成群体效应。
  4、有时也反其道而行之,故意说竞争对手好,但用比较夸张的写法,引起人们的反感。
  5、低级网络打手以谩骂、诽谤为主,语言通常比较夸张,但没有说服力,枪手感觉很浓。
  6、高级网络打手则以话题为主,打手痕迹不明显。

影响         
  网络打手是一种低端的网络营销方式,没有太大发展空间,且大部分网络打手对真正的网络营销并无太多研究,只知道用低级粗俗的语言诋毁竞争对手,最终结果可能往往适得其反,使得不少用户不再相信网络口碑,网民也认识到,“网络打手”除了损害公平有序的商业竞争环境外,更大的损害是给社会带来信息紊乱,导致人们生活在一个难以判断真实的世界。

应对        

规范网络营销和公关行为
  “网络打手”在网络上“开打”,但根子却还在实体企业上,正是这些实体企业为了打压对手不惜雇佣“网络打手”去造谣、中伤或者诽谤对方,才有“网络打手”的肆虐。因此,能否以广告法或者专门立法来对这些网络营销、公关行为进行严格的规制,对雇佣“网络打手”黑白颠
网络打手
倒、诽谤竞争对手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才是根本。
开展网络反击
  “网络打手”的行为是不正当商业行为,其战场是信息高速公路的互联网。因此就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阻击战的重点也同样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络打手”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发布不实甚至抹黑的言论,受害者也同样可以利用互联网来澄清事实,洗刷污蔑。关键就在于看他是否能够打铁先须自身硬,是否真的问心无愧。从根本上说,“网络打手”不过是企业之间不正当竞争的非法工具而已,很多被打击的受害者往往也同时是雇佣“网络打手”打击对手的加害者。这些受害者和加害者都有在网络上发起攻击和反击的能力,他们之间的相互攻伐,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有利于消费者辨明真相。
  网站类型的网络打手容易对付一些,有精力的话可以和其针锋相对地辩论,没时间的话可以通过删除和屏蔽IP来对付,知趣的人通常会知难而退。对于明显的恶意“谣言”,可以要求有关网站撤帖,甚至起诉相关网站,阻止谣言的传播。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中国《刑法》第98、221、246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4条第1款,对此问题都已有所规定。如果受害者能够证明受害的事实已经十分严重,也可以寻求公安机关的介入。成千上万个发帖者是“网络打手”,很难寻找他们,即便找到也很难处罚,但将这些发帖者组织起来的人,却不能让他逍遥法外,雇佣“网络打手”的人,也同样要严肃查处,因为他们才是真正的“网络打手”。同时,还必须注意,法律打击的真正对象是“网络打手”,而不能是“网络”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