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务院在5月5日公布的《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即国办发【2016】25号文件对老百姓的生活有哪
国务院在5月5日公布的《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即国办发【2016】25号文件对老百姓的生活有哪些影响?与现有体制有哪些不同?昨天,记者带着一系列问题采访了烟台市盐务局副局长高新华。
“通过研读国务院25号文件,我们可以看出《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食盐安全是改革核心目标,释放市场活力是改革具体内容,坚持依法治盐是盐业改革的出发点,注重统筹兼顾是改革成功的保障和支撑。”高新华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与现在的专营体制相比,主要有两点不变:一是食盐专营制度不变。《方案》中明确阐述了“不再核准新的定点生产企业,确保只减不增”和“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的要求。
二是“现有食盐专业监管体制不变”。《方案》中在第五条中有非常明确的内容,应该说现有食盐专营体系下的专业化监管手段,有力保障了合格碘盐普及供应和食盐市场安全稳定,确保了食盐成为最安全的食品,保持了现有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
变化主要有两点:一是“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的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二是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以跨区域经营。
那么,改革后对老百姓的生活有哪些影响呢?高新华告诉记者说,最直观的感受就是食盐的供应品种将更加丰富、多样化,井盐、矿盐、海盐、湖盐、进口盐……消费者将会有更多的选择,价格也将呈现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