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省、自治区实行玉米临时收储政
国家粮食局12月19日发布公告称,今年国家继续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
国家粮食局12月19日发布公告称,今年国家继续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自治区实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
公告表示,按照之前国家粮食局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的通知,2011年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内蒙古、辽宁1.00元/斤,吉林0.99元/斤,黑龙江0.98元/斤,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收购期限为2011年12月14日至2012年4月30日;收购入库的玉米为2011年国产新玉米,符合国标等内品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