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酒世界网

四磨汤口服液成为婴幼儿的毒药?

未知 2013-04-25 09:58 婴幼儿食品
作为汉森制药(002412,收盘价22.32元)的独家专利,四磨汤在2012年为汉森制药贡献了三分之二以上的总收入,

  作为汉森制药(002412,收盘价22.32元)的独家专利,四磨汤在2012年为汉森制药贡献了三分之二以上的总收入,毛利率高达81%,是公司的拳头产品。然而四磨汤的其中一味成份槟榔,却早在2003年就被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癌症研究中心认定为一级致癌物,其定义为“对人体有明确致癌性的物质或混合物”!且近年来众多研究也证明,槟榔对人体致癌的流行病学上有充分证据。然而汉森制药却从未披露过,也未在药品说明中揭示过致癌的风险。


槟榔与砒霜并列一级致癌物

  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就认定槟榔为一级致癌物。根据中国科学院发布于2003年8月15日的报道《国际癌症研究中心:槟榔被认定为一级致癌物》中提到:据我国台湾媒体报道,IARC(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在2003年8月7日特别刊物第85卷中,认定槟榔为一级致癌物。此结论令医学界长期以来怀疑嚼食槟榔与致癌之间的因果关系,得到了确认。

  隶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是一家专门研究各种癌症的机构,对一级致癌物有严谨的研究。通常对认定为一级致癌物的物质,他们会根据文献及研究报告,再经过相关的专家学者讨论,评估后做出结论。

  IARC在2003年8月7日最后确认槟榔为一级致癌物前,搜集了包括中国台湾、印度、巴基斯坦等7个国家和地区的上百篇槟榔研究报告,并邀请16位专家研讨。医学专家认为,常嚼食槟榔会造成口腔粘膜下纤维化,这是导致口腔癌病变的主因。而IARC认定槟榔为一级致癌物,其意义在于槟榔对人体致癌的流行病学上有充分证据。实际上,日本和美国曾对动物做过实验,已经证实槟榔会致癌。

  何为“一级致癌物”?资料显示,IARC将致癌物质分为四大类,其中第一类的定义为“对人体有明确致癌性的物质或混合物,如黄麴毒素、砒霜、石棉、六价铬、二恶英、甲醛、酒精饮料、烟草、槟榔等。”这也是IARC关于致癌物中的最高类别定位。同时,按对人的致癌危险性,IARC对四类致癌物的定义为:一类对人致癌。确证人类致癌物的要求是:有设计严格、方法可靠、能排除混杂因素的流行病学调查;有剂量反应关系;另有调查资料验证,或动物实验支持。而对二类、三类、四类的定义则分别为“对人很可能致癌”、“对人的致癌性尚无法分类,即可以对人致癌”以及“对人很可能不致癌”。

  即在IARC权威分类中,对槟榔的定义为“对人致癌”。

  引发口腔癌等多种癌症

  许多研究也表明,经常咀嚼槟榔会明显增加口腔粘膜病变的可能性,提高口腔癌的发病率。2011年《中华口腔医学研究杂志》(电子版)中翦新春,张彦的文章《咀嚼槟榔与口腔黏膜下纤维性变及口腔癌的研究进展》中提到,在槟榔流行的国家和地区中,口腔癌的发病率名列前茅。

  印度是世界上槟榔消耗的最大国,在印度孟买的一个大规模的调查中,有33.0%的人咀嚼不同品牌的槟榔。因此,印度口腔癌的发病率居世界第一位。在巴布亚新几内亚,接近60%的居民咀嚼槟榔,该国口腔癌的发病率位居世界第二。口腔癌发病率为世界第三的所罗门岛,居民咀嚼槟榔比例亦较高。在嚼槟榔盛行的我国台湾,口腔癌发病率也很高,其中每10万男性居民中就有27.4例口腔癌患者。

  有研究者通过对152位咀嚼槟榔者和137位不咀嚼槟榔者的分析发现,84.4%咀嚼槟榔者患有口腔粘膜病变,远远高于不咀嚼槟榔者的37.2%。另外一组研究显示,66%的咀嚼槟榔者有口腔粘膜病变,而不咀嚼槟榔者仅1.5%有口腔粘膜病变,同时在咀嚼槟榔者的口腔粘膜病变中有超过20%为癌前病变。

  该文中还提到,槟榔果的致癌性已经由许多试验研究所证实。槟榔果含有5%~40%多酚和几种生物碱,包括槟榔碱、槟榔次碱、四氢盐酸和四氢烟酸甲酯。槟榔碱是槟榔中含有的最主要的碱,约为槟榔净重的1%,而且具有遗传毒性。

  国际病理科学与临床杂志2011年8月的文章《槟榔碱诱导上皮细胞凋亡》一文中提道:“槟榔碱有明显的细胞毒性和致畸变能力,可诱导血管内皮细胞的凋亡。”

  此外,除了口腔癌,根据我国台湾的相关研究,槟榔除与咽癌、喉癌、食道癌等有明显相关外,其他诸如与胃癌、肝癌、膀胱癌、子宫颈癌等的关联性也是未来急待进一步研究的主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喜欢嚼食槟榔的中国台湾地区,主管部门早就将槟榔对健康的危害不断宣传,当地甚至开设4个小时的免费戒槟班课程,主要以高嚼食率对象为目标,除了宣传槟榔的危害性之外,并利用自我成长团体方式授予学员各种不同生活技能,以达成高嚼食率学员能戒嚼或减量槟榔的目标。

  另外,据果壳网介绍,在槟榔流行的印度,商业化生产的槟榔果已被要求贴上明显的警告标签,恰如“吸烟有害健康”。在美国,从1976年开始就严禁各州之间运输槟榔果,在加拿大,槟榔产品直接被禁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