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开展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
临沂市开展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自11月上旬起至2015年2月底。12月中旬至2015年2月中旬,各级食品安
临沂市开展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自11月上旬起至2015年2月底。12月中旬至2015年2月中旬,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加强对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重点食品品种和领域的监管,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各级公安机关深入追查当前在侦、在控涉案线索以及监管部门移交线索,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进行侦办;对发现的重大、带有“潜规则”性质、新型的食品犯罪线索,全环节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此次行动将根据秋冬季节和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消费特点,重点针对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期间,通过监督检查、抽检监测,以及群众举报、案件线索摸排等渠道发现掌握的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打击,最大限度地降低或减小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据悉,本次行动重点打击涉及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酒类、火锅食品、蜂产品、水产品、桶装饮用水等8类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联合执法、检打联动、以打促建、打建结合,探索建立全环节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长效机制,提高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按照要求,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根据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通过走访调查、跟踪守候、暗访暗查、有奖举报等方式,及时掌握一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和线索。
此外,各级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问题,要迅速调查核实、依法进行查处、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对“百日行动”期间,查处的典型违法犯罪案例,要集中曝光,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