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月份食品价格指数上涨超6%
根据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数据,1-2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累计上涨2.3%,其中2月份,我省居民
根据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数据,1-2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累计上涨2.3%,其中2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1%,部分市CPI或CPI中的食品价格指数已经达到或临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
省物价局要求,对达到启动条件的,要抓紧向当地政府报告,会同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部门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并在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临界启动条件的地方密切关注价格走势,认真做好启动前的相关准备,一旦达到启动条件,要及时启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启动联动机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据悉,2月份合肥CPI中食品价格指数上涨已经超过6%,达到启动条件,即将开展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工作。
合肥市物价局正在会同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部门,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根据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提供的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档确定特困群众享受待遇人员当月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