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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剥夺普通百姓享受葡萄酒的权利

2007-11-02 11:29 白酒

编者按
     2003年3月17日,原国家经贸委公告废止《半汁葡萄酒》(QB/T1980-1994)行业标准,从此,占据了我国近三分之二葡萄酒市场份额的半汁葡萄酒在“法律上”被淘汰出局。自2004年6月30日起,半汁葡萄酒不再在市场上流通。可以说,废止《半汁葡萄酒》行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我国葡萄酒的生产,加快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步伐。当然,对废止《半汁葡萄酒》行业标准,业内一直存在不同的观点。《不要剥夺普通百姓享受葡萄酒的权利》一文,就代表了一种声音,并得到了部分业内专家的赞同。在此我们将它编辑刊登,目的就是想让大家在一种公开、公平的氛围中探讨《半汁葡萄酒》行业标准到底该不该取消,面对消费者对半汁葡萄酒依然如故的消费需求,葡萄酒行业该如何应对等系列问题。其实,对于一种现象、一种客观实际,最好的办法就是引导大家进行讨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讨论中找到理想的解决办法,最终推动中国酒业科学健康发展。欢迎读者对此展开讨论,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多少年来,我们一直在宣传饮用葡萄酒的诸多优点:节约粮食,有益健康等等,目的是把普通百姓嗜用白酒的习惯改变过来。谁知刚刚有了一点效果,一纸公告便废止了《半汁葡萄酒》标准,并要求企业停止生产、市场停止销售半汁葡萄酒。
     新中国成立才半个世纪,而我们国人的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只是近十几年的事,直到今天在经济上我们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且不说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就拿经济发达的江苏来说吧,2007年10月1日上调该省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由750元调至850元,二类地区由620元调至700元,三类地区由520元调至590元。(见2007年9月22日《大河报》)这就是说,今后还有相当数量的职工月收入在850元之下。本来从饮用白酒转向饮用葡萄酒其实际消费支出已经增加,如果再让普通百姓去饮用几十元一瓶的全汁葡萄酒,无异是剥夺普通百姓享受葡萄酒的权利。


一、半汁葡萄酒的历史功勋不容忽视
  纵观中国葡萄酒企业的历史,除了天津“王朝”从1980年建厂便定位于全汁半干白葡萄酒外,其余包括百年“张裕”、“长城”以及北京、青岛、通化、长白山、民权等等诸多老牌知名葡萄酒厂,没有哪一家不生产半汁葡萄酒。中国的第一瓶干白葡萄酒和第一瓶干红葡萄酒都是郭其昌先生在上世纪80年代才研制出来的。用50%-80%的葡萄原酒生产出不同成本、不同价格的甜葡萄酒满足广大中国人民群众的要求,这就是从今上溯一百年中国葡萄酒企业的历史功勋。
     可喜的是,中国的广大百姓也非常乐于接受这种半汁甜葡萄酒。首先,他们不习惯全汁干葡萄酒的味道;其二,他们餐桌上食物的蛋白质和热能含量很低;其三,他们的收入基本能与之相适应。幸亏有广大群众这个基础,得以使中国的半汁葡萄酒在一百年中能够占领不是三分之二、也不是五分之四而是近乎百分之九十五的市场份额。


二、半汁葡萄酒至今仍符合中国的国情
  有人说:我们现在的收入不是提高了吗?最近十几年,中国人的工资收入确实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各种物资特别是食品和住房的价格不也大大提高了吗?收入有较大提高的不过是极少数人,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国企的下岗工人和普通工薪阶层的收入与物价相比依然偏低。例如上世纪80年代初,普通工人的工资是40元左右,“王朝”干白葡萄酒的出厂价是每瓶3.14元,现在,两者同样都涨了十几倍。
     从技术角度说,我国大部分葡萄产区出产的酿酒葡萄的糖分,要生产酒度达到13%的干葡萄酒已经勉为其难,想生产全汁的甜葡萄酒几乎不大可能。如果采用添加浓缩葡萄汁的方法生产全汁甜葡萄酒,其成本要比生产干葡萄酒高上许多,普通百姓更是可望而不可及。更何况广大普通百姓需要的并不是那种酸涩的干葡萄酒,偏偏是那种酸甜适宜的半汁甜葡萄酒。


三、加入“WTO”不应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
  世界贸易组织“WTO”是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的一个国际常设机构,它的基本宗旨也是保护公平竞争,保护自由消费,保护所有加入国消费者的利益。有人说,取消半汁葡萄酒是为了与国际接轨。但遗憾的是,我国广大群众的经济收入并没有与国际接轨,而且相距太远。还有人说,国外的葡萄酒都是干葡萄酒,没有中国这样的半汁甜葡萄酒。那么,为什么外国没有的半汁甜葡萄酒中国就不能有而且有了还要取消呢?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继续保留一点“中国特色”不是更好吗?
     众所周知,东、西方具有截然不同的文化,任何一方或任何一国都不可能改变这种状况。国际贸易组织只规范国际间的公平贸易和保护知识产权,但并不可能统一世界各国的文化。我们与国际接轨何必要强迫自己的人民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一定要同外国人一样呢?大多数中国人爱喝甜葡萄酒,为什么要强迫他们去喝西方人喜欢的干葡萄酒呢?大多数中国人适应半汁甜葡萄酒,为什么非要强迫他们去喝全汁葡萄酒呢?
     从质量技术角度上说,半汁葡萄酒并不危害健康。只要生产者在酒的标识上如实告知消费者就行了。目前中国市场上众多的中低档白酒,不也是酒精加水勾兑的吗?
     废除《半汁葡萄酒标准》,取消半汁葡萄酒。一个部级机构的一纸通知便决定了亿(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中国酒业新闻网)万消费者的消费取向,岂不悲乎!


四、取消半汁葡萄酒将给中国葡萄酒业带来混乱
  在中国现有的200多家葡萄酒企业中,绝大多数还是以生产半汁甜葡萄酒为主,全部生产全汁干葡萄酒的还是少数。在目前的国情下取消半汁葡萄酒生产,不仅剥夺了大多数消费者享受葡萄酒的权力,也将使相当多的葡萄酒生产企业停产倒闭,当然也使葡萄酒市场形成一个大的空缺。结果会造成本来合法的企业转向违法生产,本来生产全汁葡萄酒的企业为占有这一市场而冒险,生产名为全汁实为半汁的低价位葡萄酒。
     中国成规摸的生产和消费葡萄酒还只有半个世纪的历史,在这半个世纪中已经有过太多的反复,从上世纪末“白葡萄酒”的一统天下到今天“红葡萄酒”的独领风骚便是例证。“干葡萄酒”在中国被接受只是极少数人,是近几年的变化,如果将来有那么一天,又都转向传统的半汁甜葡萄酒,我们又将如何面对?


五、是避免无序竞争,还是“行政不作为”?
  有人说,取消半汁葡萄酒是为了避免无序竞争。真是无稽之谈。在市场经济下竞争是极其正常的,没有竞争就不是市场经济。市场竞争的有序和无序,全赖政府部门的引导与监管。部分生产半汁葡萄酒的企业在发展的初期违反半汁葡萄酒标准,将葡萄酒的含汁量一降再降,甚至用“三精一水”生产有害健康的假葡萄酒。但是,这毕竟不是中国葡萄酒的主流,更不是半汁葡萄酒和半汁葡萄酒标准的错误。政府管理部门正是应该依照这个标准去监管和查处这些不法企业,惩治这些不法行为和违法分子,而不是因噎废食,简单地将半汁葡萄酒取消了事。
     还有人说,我们现在的检测技术还不能准确地检测出葡萄酒中含汁量的多少。那就更有问题了。如果是这样,全汁葡萄酒又怎样鉴别?如果全汁葡萄酒也鱼目混珠起来,我们还要再取消全汁葡萄酒吗?
     管不了和管不好都是政府的责任。如管不了、管不好就以取消代替管理,就是百分之百的行政不作为。


六、规范中国的葡萄酒不是不可能
  只要是存在的就有它的合理性,更何况有大多数人的需求。半汁葡萄酒不应该取消,而是应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使之进一步提高质量。
     葡萄酒的原产地标识、葡萄酒的区域化生产、葡萄酒的分级制度也已经提了很多年了,为什么不能在这些问题上下点功夫?有了产地标识,有了等级区别,消费者一目了然,其价格高低也与之相对应,于是“萝卜白菜,各取所爱”,富者享受高雅,贫者亦能欢悦,不更好吗?
     当然,不论半汁全汁,都会有作假的可能,这是不能姑息,应该严厉打击的。
     我们的葡萄酒与国际接轨是必要的,有利于提高我国葡萄酒在国际上的地位,但保留一部分中国特色的葡萄酒为中国人民服务,”WTO”也不会干涉吧。至于传说中国出口了半汁葡萄酒而被欧盟退货,那也不是半汁葡萄酒的错。如果我们的企业和部门把半汁葡萄酒充当全汁葡萄酒骗了外国人,那理应将当事者绳之以法。如果外国人事先明知是半汁葡萄酒,再想退货那就是违反合同。

【专家来信】

王金山高级工程师:
     看了你写的《不要剥夺普通百姓享受葡萄酒的权利》一文,文中关于半汁葡萄酒的论述,我感到理由充分、论据翔实,是一篇难得的有观点的文章。
     我对此有以下几点意见:
     1、半汁葡萄酒不只是中国的特产,国际上也存在并深深扎根在饮者之中,对半汁葡萄酒大可不必闻风丧胆或谓之强敌进而置之死地而后快。比如,曾经风行美国的“Wine Cooler”、西班牙的传统饮品“Sangria” 以及每年夏秋举办的德国葡萄酒之路给消费者喝的“配制白葡萄酒”都是典型的半汁葡萄酒例子。也没听说这些国家的法规规范对此加以限制。
     2、把葡萄酒的形象弄得高高在上一直是我反对的事情,如果这样,长此以往必然成为葡萄酒行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同时也剥夺了普通老百姓饮用葡萄酒、享受葡萄酒的权利。只有生产和消费趋于平衡才能多方受益。
     3、消费者未必只喜欢全汁葡萄酒,我国江浙、上海一带的消费者往葡萄酒里面加雪碧、柠檬片甚至冰块,固然和有些人不懂葡萄酒有关,但绝大多数是因为生产方面生产了并不适合与当地菜肴搭配的产品,加上这些地方天气的因素,使消费者不得不这样做,是不得已而为之。所以,在“引导”中加以“迎合”仍然是生产方面的大课题。借此机会,也表示对那些生硬粗暴指责中国消费者这种做法的外国人和随声附和的个别媒体予以唾弃,难道你们就懂葡萄酒吗?按照你们的这套逻辑,是不是前面例子里面的美国人、西班牙人和德国人都不懂葡萄酒啦?
     4、监管的事情到处都有、什么时间都有,取消半汁葡萄酒并不等于这个行业的造假之风就平息了。近年来出现的“假年份”、“假树龄”、“假产区”、“假品种”、“假木桶储存期”、“假酒庄”还有“假冰酒”事件还少吗?因此,如何防止出现上面“七假”和打击“三精一水”仍然是监管部门的大事。
     最后,文中提到的郭老研制中国第一瓶干白和第一瓶干红的时间,“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更为准确。
     值此,祝你“反向思维”成功!


                         郭松泉
2007年10月13日于天津
 
来源:《华夏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