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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葡萄酒业进入“整合”时期

2007-08-30 10:02 白酒

宁夏的气候特点、土地资源、灌溉设施、区域位置等优势自然条件,使贺兰山东麓地区成为国内优质葡萄及葡萄酒产区之一,全区17万亩的葡萄基地、14家葡萄酒生产企业也形成一定规模,这些都是宁夏葡萄酒产业的巨大潜力。宁夏贺兰山东麓也是我国继烟台、昌黎之后第三个获得葡萄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产地,培育了西夏王、御马、贺兰山等品牌,基本形成了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的发展格局。
  
基地规模成发展“瓶颈”

宁夏葡萄酒产业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但同国内主要葡萄产区相比,在规模发展、品牌培育、标准化管理、龙头企业带动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宁夏葡萄酒产业协会会长容健透露,全区葡萄酒的生产能力达到了5万千升,可是大多数企业都是靠出售原酒生存,成品酒畅销全国的太少;出售一千升原酒利润只有1000元至2000元,而出售一千升成品酒的利润高达2万多元,二者相差十几倍;另外,宁夏至今还没有一位优秀的酿酒师,这也是制约宁夏葡萄酒发展的瓶颈。

宁夏葡萄酒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基地规模发展不够。种植分散,标准化生产水平较低,公司、基地与农户之间缺乏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龙头不强,品牌不响,已经成为影响葡萄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此外,专业技术力量薄弱是制约葡萄酒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内外葡萄酒产业市场竞争加剧,宁夏葡萄酒产业发展面临更多挑战。

西夏王打造“航母”

2006年开始,宁夏西夏王集团根据上级主管单位“做优、做强、做大”葡萄产业的指示精神,将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充分地利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自然资源和自身品牌的影响力,开始与宁夏各个葡萄酒企业沟通、协商。2007年开始,正式将玉泉营地区的银川巴格斯酒庄有限公司、宁夏新慧彬酒业有限公司、宁夏玉泉庄园有限公司、宁夏鹤泉葡萄酒有限公司、宁夏郭公庄园有限公司等企业确定为首批整合对象。7月13日,6家企业共同组成了西夏王企业集团公司。

根据6家企业联合体达成的协议,企业集团联合体目前成立了联合体理事会,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品牌、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质量管理体系、统一协调收购价格、统一协调对外销售”的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生共荣、共同发展”的目标,在联合体《章程》框架内进行多方面的合作。

整合后,西夏王集团已成为拥有2个控股子公司、2个参股公司、5个非紧密型成员单位的企业集团,形成优质葡萄种植面积2万亩,年加工产能达到2万千升,辐射、带动1000户种植经营户,近期,将形成2万亩优质葡萄种植面积和2.5万千升产能,大大推进宁夏葡萄酒产业集团化、规模化、产业化进程。

西夏王企业集团公司董事长高华告诉记者,集团公司将利用“西夏王”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其他企业现有的原料、生产条件相结合,在集团总体发展规划和战略指导下,集中资源优势,壮大市场竞争实力,避免区域内恶性竞争,维护种植经营户的利益,把宁夏的葡萄酒产业做强做大,达到做大优势品牌、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合力打造宁夏葡萄酒联合舰队。另外,西夏王对银川类人首酒业公司等两家企业的整合正在进行之中。

政府扶持“龙头”

宁夏以此举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酿酒龙头企业,有利于企业间的竞争和壮大,有利于宁夏葡萄产地品牌和知名度的提高,也有利于带动和促进全区葡萄酒产业的整体发展。继御马与王朝亲密合作后,贺兰山开始掉头主做原酒,张裕在宁夏开建酿酒葡萄基地,宁夏葡萄酒产业全面进入了整合时期,整体向大品牌靠拢、发展。

西夏王企业集团公司董事长高华认为,西夏王是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整合8家葡萄酒企业就是要起到龙头作用,承担起带头的义务,保护小企业、保护种植经营户的利益,实现多赢。

另外,宁夏葡萄产业协会是全国第一家省级葡萄产业协会,是宁夏政府明确支持成立的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管理,充分发挥葡萄产业协会的作用,也是引导发展宁夏葡萄酒产业的迫切需要。宁夏葡萄产业协会会长容健透露,“十一五”期间,宁夏将葡萄产业确定为九大特色优势产业之一,决定重点扶持做大做强这一产业,力争到2010年,使全区葡萄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其中新增酿酒葡萄基地12万亩,累计基地达到20万亩。新增鲜食葡萄基地4万亩,累计基地达到10万亩。到2010年葡萄年总产量达到15万吨,其中酿酒葡萄8万吨,年加工能力10万吨,实现年总产值10亿元以上。届时,宁夏葡萄酒产业将真正成为振兴宁夏经济的特色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