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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傍名牌”误导消费者 属不正当竞争须清理整顿

2007-08-23 10:41 白酒
  艳阳高照的夏日,城处处是酷热难当,饮料市场也随不断攀升的温度节节红火起来,精明的商家们早就瞄准了这个商机,纷纷亮出自己产品,打响自家的品牌。但一些不法商家却动起了利用“名牌效应”的歪脑筋,用与著名的商标相近的文字去注册商号,以便鱼目混珠扩大销路获取利润。这种“傍名牌”的饮料在蒙骗消费者的同时,也侵害了产家的正当权益。

  流动摊可见“傍名牌”饮料

  记者在市区大多数正规的超市商场、酒楼饭店,都没有发现“傍名牌”的饮料。但在一些流动销售摊点,仔细注意却可以看到“傍名牌”的饮料。在汕樟路一个流动的饮料销售点,记者在一排饮料当中发现,有一种标签上赫然写着“脉劲”的饮料,乍看之下还以为是常见的“脉动”品牌,如不细看确实很难区别。在市人民广场附近的一个路边摊点,记者买了一瓶模仿“健力宝”的“健力宾”饮料,它的包装和健力宝十分相像,在色彩、装潢、包装上都和前者丝毫不差,但喝进嘴里口感却与前者相差甚远。这些“傍名牌”的饮料外观上与真品十分相似,有的瓶子造型、包装颜色与名牌基本一样,只改动商标中的一两个字,甚至有些还不忘在饮料的瓶子上打上“QS”的标志,以表示产品的质量过关。

  不法商家钻空子引人上当

  记者了解到,这些“傍名牌”的饮料批发价格大约是品牌产品价格的一半左右,但在市场上的零售价却几乎是一样的。因为“傍名牌”行为极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误购,事后才感觉上当受骗,而且一旦出现纠纷还不易找到真正的生产者投诉交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傍名牌”产品并不是假冒伪劣产品,而是商家故意钻法律的空子。在工商注册的过程中,按照有关的规定,在准入企业的名称中不得含有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名字,但一些别有用心的企业在用其他名字申请了牌照之后再做“傍名牌”的生产。例如,“傍名牌”公司并没有用“健力宾”这个产品去注册商标,他们有自己的名字,所以可以从工商局领到执照,经营饮料企业;接下来他们寻找合格的生产企业,为他们制造“傍名牌”的产品。实际上瓶身上的“QS”标识就是来自生产企业,而非经营者本身。

  专家建议加强打击

  对此,一位法律专家分析,饮料市场上出现的这种“傍依”、“克隆”的行为,具有复杂性、法律适用的边缘性和违法手段的多变性的特点。它既涉及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的问题,也涉及违反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还涉及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是一种较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首先,“傍名牌”行为严重损害著名商标和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其次,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严重的侵害;并且这种行为还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他认为,只要是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行为,就可以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对这类企业进行查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傍名牌”现象的打击力度,同时也呼吁广大商家讲诚信,不要有意打法律的“擦边球”,对消费群体进行视觉上的混淆;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了这种侵权违法行为就应积极主动到相关部门举报。

来源:食品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