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炒货合格率为72%
国家质检总局4日公布炒货的质量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了北京等12个省、直辖市89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2%。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酸价、过氧化值超标。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的炒货食品会产生酸败、哈喇等异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烘炒类炒货食品的酸价指标应≤3mgKOH/g,抽查中有部分产品酸价或过氧化值超标,其中有1种开心果产品的酸价实测值为16mgKOH/g,是标准限量值的5倍多。
2、个别产品黄曲霉毒素B1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烘炒类炒货食品的黄曲霉毒素B1应不超过5μg/kg。抽查中有个别开心果产品的黄曲霉毒素B1实测值为9μg/kg。
3、个别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油炸类炒货的菌落总数应≤1000cfu/g,烘炒类炒货的霉菌应≤25cfu/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菌落总数、霉菌超标。其中有1种香脆多味花生产品的菌落总数实测值为350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3.5倍。有1种原味生瓜子的霉菌实测值为70cfu/g,超过标准规定2.8倍。
4、个别产品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甜味剂。炒货食品中使用的甜味剂主要有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作为甜味剂使用在炒货食品中,使用量均不得超过限量范围。糖精钠在带壳炒货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2g/k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糖精钠超标,其中有1种奶油西瓜子产品的糖精钠实测值为1.6g/kg。
5、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规定,若在食品中使用了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等甜味剂,必须在标签配料表中标明添加的具体品种名称。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未标注使用的甜味剂具体品种名称以及产品名称、配料表标注不规范等。
炒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
1 北京洽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洽洽香瓜子(原味) 洽洽 150g/袋 2006-11-12
2 衡水市东方食品有限公司(河北) 咖啡花生 迪宝 150g/袋 2006-11-02
3 杭州临安金源食品厂 小胡桃仁 甲元 散装 2006-11-05
4 武汉东西湖旭东食品有限公司 满天香西瓜子 旭东 200g/袋 2006-10-22
5 安徽省宁国市詹氏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奶油味詹氏山核桃 詹氏 225g/袋 2006-11-18
注:排名不分先后。
炒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 主要不合格项目
1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诚兴果仁制品厂 开心果 散装 2006-10-13 感官,酸价,黄曲霉毒素B1
2 武汉市汉阳区友钦食品厂 香脆多味花生 30g/袋 2006-11-09 菌落总数
3 湖南嗑得响食品有限公司 原味生瓜子 嗑得响 108g/袋 2006-11-16 霉菌
4 长沙天赐缘食品有限公司 奶油西瓜子 天赐缘 散装 2006-11-15 糖精钠
5 浙江大好大食品有限公司 葵花籽 大好大 225g/袋 2006-08-31 过氧化值
注:排名不分先后。
(刘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