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利润比水低 消费者咋就没感觉
2007-05-29 08:56
白酒
作者:皮海洲
天一热,啤酒卖得就火。所以,天气还在乍暖还寒的时候,一些啤酒生产厂家的推销人员已是倾巢出动外出推销啤酒,有些啤酒生产厂家甚至是一年四季都在为拉啤酒经销商而忙碌。啤酒卖得火,说明生产厂家赚钱的时候已经到来了,生产厂家应该高兴才是。但是,江苏省啤酒协会秘书长迟淑英却道出了“啤酒比水贱,利润比水低!除了让利给消费者,厂家给经销商的利益也不少,除去瓶子和包装以及进场费,零售价在2到3元的啤酒,实际上酒只占几毛钱,厂家只能赚几分钱利润,甚至还要贴钱!”等不为消费者所知的信息(见5月28日《市场报》)。
按迟淑英所说的零售价格在2到3元的啤酒,实际上酒只占到几毛钱,厂家赚到的利润应该相当可观,但厂家为什么只能赚几分钱,甚至还要贴钱呢?按迟淑英所说的啤酒比水贱,利润比水低,但消费者咋就感觉不出来呢?啤酒的成本只有几毛钱,零售价格却定在2到3元,消费者到酒店消费的时候还要交给酒店服务员开瓶费,消费者没有喊贵,堂堂的江苏省啤酒协会秘书长还要出来替厂家“叫屈”,秘书长这“屈”到底是叫给谁听的?到底是谁让消费者出高出几倍的价钱去购买不到几毛钱成本的啤酒?谁才是低价啤酒的高收益者呢?
我国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啤酒的外包装只有厅装和瓶装及扎啤三种,除了厅装啤酒的外包装不能回收而显得比较浪费一点以外,目前在市场上流动的啤酒瓶及箱子是可以回收重复使用的,这种既让消费者少付一点消费成本,又让生产厂家节约了生产成本的瓶装啤酒在市场上一直都很畅销,一直都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而扎啤实际上应该是属于散装啤酒系列,在包装上更没有造成没有必要的浪费。几毛钱成本的啤酒卖到消费者的手上变成了几元、甚至是十几元,问题出在酒店及零售商向厂家索取的进场费、展位费、上架费、促销优惠费上。由于生产厂家是要赚钱的,生产厂家交出的进场费、展位费、上架费、促销优惠费必须计在产品的生产成本上,所以,最终替进场费、展位费、上架费、促销优惠费买单的是消费者,最大受益者是零售商。
在我国相关部门没有明文规定取消进场费之前,一些生产厂家为了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很快的被推销出去,对产品终端销售商只能惟命是从,生产厂家对产品也是没有定价权的,可以说,生产厂家同消费者一样也是弱势群体,终端销售商则是一个“旱涝保收”的单位。而自从我国五部委(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于去年10月18日发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并决定于去年11月15日为执行日以来,一些地方的零售商再也没有以前那么嚣张了,供应商的地位也由此提高了。但由于一些啤酒生产厂家间的不良竞争,进场费、好处费随着啤酒销售旺季的到来,又重新成了零售商盘剥供应商的道具,无形中给消费者增添了消费负担。啤酒生产厂家首先因不良竞争而乱了阵脚,其次又不能把握好机遇,甚至要去巴结零售商,不能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不说,反而连自己也保不住,能怪谁呢?
啤酒生产厂家依靠零售商的帮助来提升品牌形象,原本没有错,但啤酒生产厂家要清楚,其所生产出来的啤酒不论是通过何种方式、何地销售,最终是流进消费者的肚子内,而不是靠零售商囤积,也不是被用来浇地种庄稼。如此说来,消费者才是啤酒生产厂家的顾客上帝。对于啤酒生产厂家来说,零售商得罪不得,消费者同样是被巴结的对象。啤酒生产厂家要想获取正当权益,消费者要想喝上货真价实的啤酒,只能靠众生产厂家团结一致的拒绝零售商提出来的不合理要求,而不是靠各地啤酒协会秘书长去“叫屈”,去哭穷。
天一热,啤酒卖得就火。所以,天气还在乍暖还寒的时候,一些啤酒生产厂家的推销人员已是倾巢出动外出推销啤酒,有些啤酒生产厂家甚至是一年四季都在为拉啤酒经销商而忙碌。啤酒卖得火,说明生产厂家赚钱的时候已经到来了,生产厂家应该高兴才是。但是,江苏省啤酒协会秘书长迟淑英却道出了“啤酒比水贱,利润比水低!除了让利给消费者,厂家给经销商的利益也不少,除去瓶子和包装以及进场费,零售价在2到3元的啤酒,实际上酒只占几毛钱,厂家只能赚几分钱利润,甚至还要贴钱!”等不为消费者所知的信息(见5月28日《市场报》)。
按迟淑英所说的零售价格在2到3元的啤酒,实际上酒只占到几毛钱,厂家赚到的利润应该相当可观,但厂家为什么只能赚几分钱,甚至还要贴钱呢?按迟淑英所说的啤酒比水贱,利润比水低,但消费者咋就感觉不出来呢?啤酒的成本只有几毛钱,零售价格却定在2到3元,消费者到酒店消费的时候还要交给酒店服务员开瓶费,消费者没有喊贵,堂堂的江苏省啤酒协会秘书长还要出来替厂家“叫屈”,秘书长这“屈”到底是叫给谁听的?到底是谁让消费者出高出几倍的价钱去购买不到几毛钱成本的啤酒?谁才是低价啤酒的高收益者呢?
我国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啤酒的外包装只有厅装和瓶装及扎啤三种,除了厅装啤酒的外包装不能回收而显得比较浪费一点以外,目前在市场上流动的啤酒瓶及箱子是可以回收重复使用的,这种既让消费者少付一点消费成本,又让生产厂家节约了生产成本的瓶装啤酒在市场上一直都很畅销,一直都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而扎啤实际上应该是属于散装啤酒系列,在包装上更没有造成没有必要的浪费。几毛钱成本的啤酒卖到消费者的手上变成了几元、甚至是十几元,问题出在酒店及零售商向厂家索取的进场费、展位费、上架费、促销优惠费上。由于生产厂家是要赚钱的,生产厂家交出的进场费、展位费、上架费、促销优惠费必须计在产品的生产成本上,所以,最终替进场费、展位费、上架费、促销优惠费买单的是消费者,最大受益者是零售商。
在我国相关部门没有明文规定取消进场费之前,一些生产厂家为了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很快的被推销出去,对产品终端销售商只能惟命是从,生产厂家对产品也是没有定价权的,可以说,生产厂家同消费者一样也是弱势群体,终端销售商则是一个“旱涝保收”的单位。而自从我国五部委(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于去年10月18日发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并决定于去年11月15日为执行日以来,一些地方的零售商再也没有以前那么嚣张了,供应商的地位也由此提高了。但由于一些啤酒生产厂家间的不良竞争,进场费、好处费随着啤酒销售旺季的到来,又重新成了零售商盘剥供应商的道具,无形中给消费者增添了消费负担。啤酒生产厂家首先因不良竞争而乱了阵脚,其次又不能把握好机遇,甚至要去巴结零售商,不能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不说,反而连自己也保不住,能怪谁呢?
啤酒生产厂家依靠零售商的帮助来提升品牌形象,原本没有错,但啤酒生产厂家要清楚,其所生产出来的啤酒不论是通过何种方式、何地销售,最终是流进消费者的肚子内,而不是靠零售商囤积,也不是被用来浇地种庄稼。如此说来,消费者才是啤酒生产厂家的顾客上帝。对于啤酒生产厂家来说,零售商得罪不得,消费者同样是被巴结的对象。啤酒生产厂家要想获取正当权益,消费者要想喝上货真价实的啤酒,只能靠众生产厂家团结一致的拒绝零售商提出来的不合理要求,而不是靠各地啤酒协会秘书长去“叫屈”,去哭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