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营销费用加重啤酒生产商负担
2007-05-29 10:16
白酒
我国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啤酒的外包装只有厅装和瓶装及扎啤三种,除了厅装啤酒的外包装不能回收而显得比较浪费一点以外,目前在市场上流动的啤酒瓶及箱子是可以回收重复使用的,这种既让消费者少付一点消费成本,又让生产厂家节约了生产成本的瓶装啤酒在市场上一直都很畅销,一直都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而扎啤实际上应该是属于散装啤酒系列,在包装上更没有造成没有必要的浪费。几毛钱成本的啤酒卖到消费者的手上变成了几元、甚至是十几元,问题出在酒店及零售商向厂家索取的进场费、展位费、上架费、促销优惠费上。由于生产厂家是要赚钱的,生产厂家交出的进场费、展位费、上架费、促销优惠费必须计在产品的生产成本上,所以,最终替进场费、展位费、上架费、促销优惠费买单的是消费者,最大受益者是零售商。
在我国相关部门没有明文规定取消进场费之前,一些生产厂家为了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很快的被推销出去,对产品终端销售商只能惟命是从,生产厂家对产品也是没有定价权的,可以说,生产厂家同消费者一样也是弱势群体,终端销售商则是一个“旱涝保收”的单位。而自从我国五部委(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于去年10月18日发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并决定于去年11月15日为执行日以来,一些地方的零售商再也没有以前那么嚣张了,供应商的地位也由此提高了。但由于一些啤酒生产厂家间的不良竞争,进场费、好处费随着啤酒销售旺季的到来,又重新成了零售商盘剥供应商的道具,无形中给消费者增添了消费负担。啤酒生产厂家首先因不良竞争而乱了阵脚,其次又不能把握好机遇,甚至要去巴结零售商,不能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不说,反而连自己也保不住,能怪谁呢?
(皮海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