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冒充"剑南春" 不是"勾兑"也犯罪
2007-06-08 18:09
白酒
绵竹大曲摇身一变,就成了“剑南春”,今年春节前夕,王某加班加点,做起了灌装假酒的生意。
6月6日,记者从大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王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王某今年40岁,没有什么正式职业。今年1月6日,为了在春节之前发一笔小财,王某思来想去,把目标盯在灌装假酒上。王某从批发市场大批购买绵竹大曲,又从废品收购站回收“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名牌白酒的空酒瓶,并从黄某(另案处理)手中购买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白酒商标、防伪标识、外包装盒、包装箱。王某把造假窝点定在了自以为安全的新城子区五五组一民宅内。
今年春节前夕,王某和女朋友以及两个姐姐加班加点赶制假冒名酒。在此期间,王某以120元每箱的价格售出假冒“剑南春”白酒251箱,以每箱250元的价格销售假冒“五粮液”白酒38箱、以每箱250元的价格销售假冒“茅台”白酒26箱。涉案金额计人民币4.68万余元。当公安机关将该窝点捣毁时,王某的库房内还有未销售的各种假冒名牌白酒,价值2.1万余元。
在法院庭审时,王某竟认为自己还是有“良心”,比较“厚道”的。他说:“我从来不用酒精勾兑,看电视上说有的能喝死人,我不敢。再说,我觉得‘绵竹’口感也挺好,和‘剑南春’都是一个厂家生产的,一般人喝不出来。我也不知道这就是犯罪。”
信息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6月6日,记者从大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王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王某今年40岁,没有什么正式职业。今年1月6日,为了在春节之前发一笔小财,王某思来想去,把目标盯在灌装假酒上。王某从批发市场大批购买绵竹大曲,又从废品收购站回收“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名牌白酒的空酒瓶,并从黄某(另案处理)手中购买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白酒商标、防伪标识、外包装盒、包装箱。王某把造假窝点定在了自以为安全的新城子区五五组一民宅内。
今年春节前夕,王某和女朋友以及两个姐姐加班加点赶制假冒名酒。在此期间,王某以120元每箱的价格售出假冒“剑南春”白酒251箱,以每箱250元的价格销售假冒“五粮液”白酒38箱、以每箱250元的价格销售假冒“茅台”白酒26箱。涉案金额计人民币4.68万余元。当公安机关将该窝点捣毁时,王某的库房内还有未销售的各种假冒名牌白酒,价值2.1万余元。
在法院庭审时,王某竟认为自己还是有“良心”,比较“厚道”的。他说:“我从来不用酒精勾兑,看电视上说有的能喝死人,我不敢。再说,我觉得‘绵竹’口感也挺好,和‘剑南春’都是一个厂家生产的,一般人喝不出来。我也不知道这就是犯罪。”
信息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