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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糖酒会的“江湖恩怨”

华夏酒报 2008-06-30 14:30 白酒
两家展会的恩怨,可以追溯到2007年的中部第六届糖酒商品交易会。 2007年8月,河南省酒协如期在开封举行了第六届中国中部糖酒商品交易会,河南华通和开封东大则是该活动的合作单位:开封东大负责展会现场的展台搭建,而河南华通则负责为交易会进行展位招商,当时的合作
  两家展会的恩怨,可以追溯到2007年的中部第六届糖酒商品交易会。

  2007年8月,河南省酒协如期在开封举行了第六届中国中部糖酒商品交易会,河南华通和开封东大则是该活动的合作单位:开封东大负责展会现场的展台搭建,而河南华通则负责为交易会进行展位招商,当时的合作也算融洽。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第七届中部糖酒商品交易会三方不再进行合作。

  华通、东大方面声称,去年合作后,了解到河南省酒协不准备在开封办交易会了,而是放在了商丘,所以两家广告公司就计划一起在开封举办一个类似的交易会。但由于河南省酒协最后和商丘没有协调成功,最终又回到了开封,这样两个交易会就起了冲突。

  河南酒协方面则表示,当他们启动第七届中部糖酒商品交易会的招商工作时,有很多企业向他们反映,自己已经报过名了,这让酒协方面感到很吃惊。后来河南酒协才发现,有人也在招商,很多企业以为河南省酒协的会提前了,所以就报了名。

  河南酒协认为,两个会议性质相同,地点相同,时间几乎相同,一个是中部糖酒商品交易会,另一个是中原(开封)糖酒食品交易会,使很多参会企业弄不清楚,本要参加酒协组织的糖酒会,结果却报名参加了另一个。

  河南省酒协认为,华通、东大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恶性竞争,借用酒协形成的品牌优势,严重侵犯了河南省酒业协会的合法权益。

  华通、东大方面则认为:两个会议的名称不一样,一般人混淆不了。而且很多企业两个交易会都参加了,可见两个交易会并不矛盾。

  同时,在双方争执过程中,河南酒协方面发现:正在招商的“中原(开封)糖酒食品交易会”还没有去工商部门办理《商品展销会登记证》。

  据了解,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规定,举办商品展销会,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并领取《商品展销会登记证》,此后方可发布广告,进行招商。

  据知情人士说,被发现未办理登记证后,河南华通主动找到开封工商局龙亭分局,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请求龙亭分局发放登记证。

  但酒协代理律师认为,对于违法行为,并不能仅仅处罚就算完事,应该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取消这个展会,退还企业参展费用,消除不良影响。

  而华通、东大称,河南华通的营业执照里,有进行会展这样的服务内容。至于会展登记证,工商部门处罚过后没有理由不批准,“如果不批准,那么可以依据法律去起诉工商部门,告他们行政不作为。”

  基于上述不同认识,双方在招商过程中屡屡爆发冲突。据知情人士介绍,双方高层也就这些问题通过电话,但“谈得并不愉快”。随后,双方聘请律师介入冲突。

  6月13日,河南省酒业协会向河南开封工商局龙亭分局提出了听证申请。

  6月24日,听证会于开封工商局龙亭分局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