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酒“董香型”标准通过审定
9月8日,《华夏酒报》记者从贵州董酒股份有限公司获悉,在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审定会上,《董香型白酒》地方标准顺利通过专家组的省级审定。《董香型白酒》地方标准的制定对董香型白酒生产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对发扬董香型白酒的独特工艺、酒质特色,推动品牌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开创了白酒香型的新流派。
董酒是中国老八大名酒之一,位于中国白酒核心产区之一的遵义市,与生俱来的独特熔岩生态系统,孕育出了卓绝的董香;董酒采用优质高梁为原料,以厂区西面8公里的水口寺地下泉水为酿造用水,小曲小窖制取酒醅,大曲大窖制取香醅,酒醅香醅串蒸而成。其工艺简称为“两小、两大、双醅串蒸”,并在制曲过程中加入了130余味天然植物,这一独特精湛的酿造工艺造就董酒的典型风格:既有大曲酒的浓郁芳香,又有小曲酒的柔绵、醇和、回甜,还有微微的、淡雅舒适的药香和爽口的微酸,酒体丰满协调。
为保护这一传统名产,1983年,原国家轻工业部将董酒工艺、配方列为科学技术保密项目“机密”级;1996年、2006年,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保密局又重申这一项目为国家秘密,严禁对外作泄密性宣传,保密期限为长期。2007年3月1日,经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专家组严格的现场审核,董酒窖藏12年的54度、46度两款酒符合《全国白酒行业纯粮固态发酵白酒行业规范》和《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准许使用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标志。
今年8月8日,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对该标准进行了审定,专家组通过听取起草单位介绍标准起草过程及标准编制情况,对起草单位提供的董香型酒基础检测数据的分析,对标准文本的仔细推敲,对各种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分析和表决,认为《董香型白酒》地方标准的制定,填补了我国董香型白酒标准的空白,在指标设计上首次提出了总酸上限值控制要求等,标准具有一定的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