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披露五粮液被查原因
证监会披露五粮液被查原因
9月23日,证监会通报了对五粮液的调查情况。经初步查明,五粮液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投资行为及较大损失,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损失,虚增利润、披露主营业务收入存在差错等问题。
根据调查已掌握的证据,证监会认为,五粮液披露的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2007年度五粮液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72.5亿元,但五粮液在其2007年年报中,披露该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82.5亿元、合并报表后的主营业务收入为73.28亿元,导致财报中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与实际数据不符,但五粮液未对上述重大差错及时更正公告。
9月9日五粮液公布被证监会调查后,公众对于被查的原因给出了多种猜测,其中涉及亚洲证券违规委托理财造成巨大损失备受舆论关注。
9月23日,证监会公布的调查细节显示,五粮液未经披露的证券投资大多受累于破产清算的证券公司带来的债权损失,只有不到10%的一小部分是纯粹炒股损失。
根据两个月的调查,证监会认为,五粮液存在没有披露较大投资行为和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证监会将会尽快查清事实。
事实上,证监会对五粮液的调查早在7月28日就已经立案稽查。
9月15日,五粮液股份公司董事长唐桥在媒体见面会上称,“可以负责任地讲,五粮液上市公司没有出一分钱进入亚洲证券炒股”,“不清楚究竟是因何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9月23日,证监会公布的五粮液股份三大问题,回应了唐桥董事长的“不清楚”。
9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因公共媒体出现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尚未披露的与立案稽查相关的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4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本所将于2009年9月24日开市起对五粮液(证券代码为000858)进行临时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9月25日,五粮液继续停牌,9月28日五粮液仍旧停牌。然而,半个月前的9月9日,五粮液公告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当天,公司股票并未停牌。当天消息爆出后,大量资金出逃,其股价大幅下跌曾一度跌停,最终股价跌幅达6.22%。市值损失达57亿。
时隔半个月,证监会公布了调查结果,五粮液股票却应声停牌,而且是连续停牌多日,何日复牌依旧是个未知数。
半个月前的公告,五粮液任凭巨资外逃而未申请停牌,和9月24日的临时停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五粮液的“一松一紧”让投资者摸不清头脑,这其中的原因不禁让人猜疑。
《证券法》第63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通过证监会的初步调查,五粮液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
调查还在继续,问题的真相还需证监会更深入的调查。
根据调查已掌握的证据,证监会认为,五粮液披露的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2007年度五粮液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72.5亿元,但五粮液在其2007年年报中,披露该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82.5亿元、合并报表后的主营业务收入为73.28亿元,导致财报中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与实际数据不符,但五粮液未对上述重大差错及时更正公告。
9月9日五粮液公布被证监会调查后,公众对于被查的原因给出了多种猜测,其中涉及亚洲证券违规委托理财造成巨大损失备受舆论关注。
9月23日,证监会公布的调查细节显示,五粮液未经披露的证券投资大多受累于破产清算的证券公司带来的债权损失,只有不到10%的一小部分是纯粹炒股损失。
根据两个月的调查,证监会认为,五粮液存在没有披露较大投资行为和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证监会将会尽快查清事实。
事实上,证监会对五粮液的调查早在7月28日就已经立案稽查。
9月15日,五粮液股份公司董事长唐桥在媒体见面会上称,“可以负责任地讲,五粮液上市公司没有出一分钱进入亚洲证券炒股”,“不清楚究竟是因何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9月23日,证监会公布的五粮液股份三大问题,回应了唐桥董事长的“不清楚”。
9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因公共媒体出现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尚未披露的与立案稽查相关的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4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本所将于2009年9月24日开市起对五粮液(证券代码为000858)进行临时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9月25日,五粮液继续停牌,9月28日五粮液仍旧停牌。然而,半个月前的9月9日,五粮液公告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当天,公司股票并未停牌。当天消息爆出后,大量资金出逃,其股价大幅下跌曾一度跌停,最终股价跌幅达6.22%。市值损失达57亿。
时隔半个月,证监会公布了调查结果,五粮液股票却应声停牌,而且是连续停牌多日,何日复牌依旧是个未知数。
半个月前的公告,五粮液任凭巨资外逃而未申请停牌,和9月24日的临时停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五粮液的“一松一紧”让投资者摸不清头脑,这其中的原因不禁让人猜疑。
《证券法》第63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通过证监会的初步调查,五粮液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
调查还在继续,问题的真相还需证监会更深入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