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期间
本次减持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
2009年11月12日
1800000
1.01%
其它方式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32538916
18.34%
30738916
17.3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538916
18.34%
30738916
17.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此前任意30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未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2009年11月16日,公司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从2009年10月29日至2009年11月12日,因华夏银行(12.07,0.00,0.00%)与公司股东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股东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采取执行措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出售1067.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6.88,0.00,0.00%)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