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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家母窖之争中胜算几何?

中国企业新闻网 2010-05-10 16:35 白酒
尹家于五粮液母窖之争中胜算有几何
半个世纪前,“五粮液”酒种的创造者,“尹长发升”将自家的16口古窖租给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其筚路蓝缕时的助力者;现在,五粮液告诉尹家,这16口古窖归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16口比金窖还珍贵的明代酒窖正成为纷争之地:宜宾酿酒世家传人尹孝功和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都声称他们是古窖的所有人。(5月6日《潇湘晨报》)

  虽然这16口古窖,被五粮液公司在半个世纪以来一直使用着。但是,其所有权到底归谁呢?从报道内容的来龙去脉来看,至少在2009年的某月某日,其是归尹家后人所有的。因为,一来其在半个世纪前,为尹家先辈所创并所有,算是尹家后人的“祖业”;二来其在距今的半个世纪中,尹家与五粮液公司一直存在着的之是一种租赁关系,并有合法的协议为证。这是不争的事实。

  而现在于所有权上,“业主”与“租户”双方却出现了互不相让的争夺之战。这是令尹家后人怎么也没想到,并也想不通的。当然,这也是令除涉事双方之外的我们为尹家后人在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会产生同情,并感到不公平的。尽管如此,我们在关注到其中的一个细节后,又会感到事情有些复杂和棘手。那就是这16口所争之窖上方的厂房和尹家自留房,已于四五年前分别由尹家卖给了五粮液公司。

  于是,问题就有了,并是有得一扯的了。于五粮液一方,16口酒窖属于从尹家所购建筑的一部份,所以其也就是所购建筑产权的一部份了。这当然是很有道理的。因为,比如我们购买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上肯定是说的那套房子,而成交后,卖方总不能说里面原来所做的灶台或蓄水小池等没卖,而还可拥有而用。这是个很简单的道理。不过,话虽如此,理亦然。而如果在交易时有些问题有特别说明或约定,并双方同意呢?这却是可另当别论的。

  五粮液购买尹家的房屋,其“醉翁之意”应该不在于那房那屋,而在乎于其中那16口比金窖还珍贵的酒窖也。当然,这不仅是目前所争双方都心知肚明的,也是除其之外的我们也心知肚明的。所以,其中那16口酒窖比啥都重要。而且,宜宾市政府曾在“房发454号文件”中明确表示,“酒窖属于该18.17平方米的房主(尹伯明)所有”。这再次说明了酒窖之重。当然,政府的这个文件也成了尹家力争酒窖而死死抓住的一根“救命草”。

  然而,非常遗憾的是,这个有利于尹家的“454号文件”,却是当地政府于1984年所发的。于是,其对尹家似乎只是一根很脆弱的“救命草”,而不是一根扯不断的“保险绳”。因为,双方发生产权变更交易的时间是1995年和1996年,于是这个时间在“454号文件”之后,并后了10多年。这意味着,“454号文件”在某种意义上讲,已经是不管用的了。因此,在所交易产权中的这16口酒窖,应属于五粮液公司所有了。于是,五粮液在争夺之战中还是底气十足的。

  但是,一切就没有可以再“商量”的余地了吗?答案却又是不见得如此的。因为,在1995年和1996年,虽然双方出现了所谓成功的房屋产权交易。而那所谓产权中的16口酒窖,即使在1995年和1996年后,一直到2009年某个日期的三四年之间,于事实上还是五粮液公司向尹家租用的。这说明,卖房不卖窖,这在当时是有特别指出的可能。当然,或许只是口头上而没有形成书面的东西。而尹家之所以相信口头的约定,是由于双方有近半个世纪的合作,而且也相信响誉全球的五粮液公司不会使什么诈。于是,才埋下了如今于己不利的“祸根”。

  因此,一切就有得扯了。但是,尹家最终会成为赢家吗?虽然,我们会在一种同情之下而偏心于尹家。然而,我们却为尹家紧紧地捏着一把汗。因为,相比之下,尹家显得是那么的“势单力弱”。尹家虽然有着光辉的过去,尹家于酒业方面的光辉过去虽然值得让五粮液公司和我们报以深深的感谢。但是,尹家现在出来争窖的后人,毕竟只是普通老百姓的身份,即为民。而对手的五粮液公司却是个财大气粗而实力雄厚,并响誉全球的大公司,其大可敌一座城。当然,更为关键是,其在当地政府心目中,那是很有着一定大或高之份量和地位的,而且其还是属于国有资产。

  面对如此强大的对手,而且,整个合作的过程发展又于其又是那么的不利。试问尹家胜算有几何?其答案显而易见。那就是尹家“注定会失败”。报以同情的我们,最终也只有发出一声叹息。不过,尽管结果也许会如此,而作为五粮液那么大,那么强,那么有名的公司,还是应该体现出一定的大度,就算是对尹家于五粮液如今辉煌的成就,而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此促成有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当然,当地政府于中的“感情”展现如何?这也是至关重要的。于是,我们拭目以待。

  当然,对于另一边的尹家于中有什么样的要求,也要适度合理。更为重要的是,这16口酒窖交给五粮液公司去利用,才会发挥其更大更好的作用。这于自己的老祖宗,才是个最好的对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