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酒世界网

私营小酒厂傍名牌

未知 2011-12-22 08:49 白酒
包装盒上醒目的杜康二字,配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中国十大历史名酒词语,但生产厂家却标注为阜南本地的

    包装盒上醒目的“杜康”二字,配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中国十大历史名酒”词语,但生产厂家却标注为阜南本地的某私营酒厂。这酒是否是大名鼎鼎的“杜康”酒?工商部门调查发现:这是傍名牌。
 
私营小厂傍名牌
 
    日前,阜南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一农村市场巡查时,发现一规模不大的私营酒厂正在生产“杜康×”白酒。
    执法人员展开调查。调查时,该酒厂负责人拿出一份委托合同书,内容显示:河南汝阳杜康××酒厂委托该厂生产加工“杜康×”牌白酒1万瓶,包装箱由委托方提供,生产的白酒全部由委托方拉回销售,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但是,此合同已期满。
    过期3个月后为何仍在生产?该负责人解释说,因加工费低廉、开支大,基本没赚到钱,所以打电话给河南老板商量合同外再生产一部分这样的白酒自销,以弥补开支。河南老板口头同意合同外生产白酒1000箱。为区别合同内外产品不同,在原包装不变前提下在箱体上加印上自己酒厂厂名和电话。
    执法人员发现,委托生产的本应是“杜康×”酒,但这批白酒包装上并没按注册商标核准的文字、图案使用,而是突出使用“杜康”二字,将“×”字写成繁体字,且缩小在角落里。“杜康”写法则与杜康(集团)总公司的驰名商标“杜康”写法完全一致,且箱体也印有“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广告语。
    调查还发现,委托合同授权的主体河南汝阳县杜康××酒厂,和“杜康”白酒的真正生产厂家汝阳杜康(集团)总公司都位于河南汝阳县杜康村,厂名中都有“杜康”二字,但规模相差甚远,无任何隶属关系。

“杜康”曾为此对簿公堂
 
    工商人员从杜康(集团)总公司处获得一份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得知,2006年杜康(集团)总公司以商标侵权将杜康××酒厂告上法庭,法庭经审理认为杜康××酒厂将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登记并进行商业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判决立即停止使用含有“杜康”字号的企业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
    日前,阜南县工商局调查终结了这起商标侵权案,认定阜南某酒厂生产的白酒,误导公众,构成了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决定对该酒厂给予没收1000箱侵权白酒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办理此案的工商人员说,年关将近,酒类等节日商品又将进入一年之中最好的销售季节,一些如上文所述似是而非的“名牌”商品又趁机出笼,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或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要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