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工商局调解啤酒瓶爆炸伤人案
2011年9月27日中新河北网保定电 保定阜平县工商局27日透露,该局成功调解一起 啤酒 瓶爆炸伤人案,消费者
2011年9月27日中新河北网保定电 保定阜平县工商局27日透露,该局成功调解一起啤酒瓶爆炸伤人案,消费者得到应有赔偿。
据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9月16日,消费者栗某向该县消费者协会投诉:7月28日,其在阜平县东城铺村刘某开设的商店购买十捆某品牌啤酒。7月31日,栗某母亲刘某在提啤酒过程中,啤酒瓶自爆,扎伤其左眼球。
经过阜平县医院简单处理后,当即转往河北省第三人民医院救治。经过多天治疗出院后,刘某亦多次到省三院复查。此案给消费者造成巨大的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栗某曾多次找经销商刘某协商解决,但刘某多次以应该由代理商和生产厂家承担责任为由推诿,拒绝赔偿。
接诉后,消费者协会立即会同12315工作人员多次同经销商和代理商做工作,向他们耐心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依法按照消法关于“销售商应主动承担理赔责任,之后可以向经销商追偿,经销商可以依法向生产厂家追偿”的规定制定解决方案。
通过工作,经销商、代理商明白了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并于9月26日达成一致赔偿协议:销售商刘某赔偿消费者1500元,阜平县城的代理商赔偿2000元并积极协调厂家赔偿2000元,共计赔偿金额为5500元。目前,销售商、代理商的赔偿款业已全部付清,厂家赔偿款将随后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