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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啤酒危害消费者利益的消息连篇累牍

未知 2011-11-22 09:16 啤酒
雪花啤酒危害消费者利益的消息连篇累牍,而它的公司掌门人为什么就不能真正面对,给公众、给社会、给消费

   雪花啤酒危害消费者利益的消息连篇累牍,而它的公司掌门人为什么就不能真正面对,给公众、给社会、给消费者一个交待呢?这不能不让国人慨然长叹。

  为此,作为消费者我们不禁要问:

  1、食品安全关乎万众利益,“雪花”公司生产经营多年,难道就没有给自己的产品设置一个安全阀,为什么不能从源头抓质量,制定严格的出厂标准呢?

  2、作为一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雪花” 公司的企业管理系统中,有没有设定对消费者利益的应急预测措施,一旦企业的产品给消费者带来危害,如何采取应急措施、承担责任,实施赔偿?

  3、今年9月5日,人民网记者报道了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消费者反映雪花啤酒瓶爆裂、炸伤人的消息,同时还披露了当地雪花啤酒代理商摊点,一瓶酒液含有浓重悬浮物杂质。为什么时至今天,没有听到雪花啤酒公司对消费者应允的消息,甚至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给消费者,反而对事故的真相竭力回避,对媒体的曝光置若罔闻?

  4、放在地上的“雪花啤酒” 为什么突然爆炸伤人?公司长期使用超期服役的“老爷瓶”、国家早已强制淘汰的非标瓶,这是不是造成此类爆炸事件的根因,而该公司为什么至今还没有任何说法?

  5、“雪花” 公司对为什么违法长期使用非标准啤酒瓶三缄其口,把问题一推六二五,又以“假冒货”为由搪塞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的追问?

  6、社会担当应该是企业,尤其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雪花”公司这样无视消费者的冷漠态度究竟为哪般,企业的法人代表,为什么不能扪心自问呢?

  7、“勇闯天涯”,是雪花啤酒公司广告词中十分响亮的豪言壮语。而该公司对标着自己品牌的啤酒瓶爆炸事件却漠然处置,对消费者和媒体的反映无动于衷,这显然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戏谑,对国家食品安全的亵渎。倘若“雪花”公司如此一味地“勇闯天涯”,是否会给社会闯出更大的祸来呢?

  8、面对雪花啤酒给消费者造成的危害,公司为什么不能换位思考,假若你的父母兄弟被雪花啤酒侵害,你还这样无动于衷吗?

  9、九九归一,民以食为天。安全与质量是企业的生命,食品企业尤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已经17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也颁布实施2年多,而雪花公司竟然还拿消费者安全当儿戏。醒来吧,“雪花”!你为什么,还要眼睁睁地看着,广大消费者继续再陷“血花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