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瓶啤酒内有杂质 信阳一消费者获10箱赔偿 2012-03-30
两瓶啤酒内有杂质 信阳一消费者获10箱赔偿 2012-03-30 日前,信阳市罗山县工商局灵山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啤
两瓶啤酒内有杂质 信阳一消费者获10箱赔偿 2012-03-30
日前,信阳市罗山县工商局灵山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啤酒消费纠纷,为消费挽回了经济损失。
3月24日,消费者李先生在饭店就餐时购买了2瓶某品牌啤酒,开盖饮用时发现啤酒内有疑似杂物的沉淀物,便要求饭店退换,饭店经理肖女士在检查啤酒后当即为李先生更换了啤酒并免去其消费的啤酒费用。随后肖女士找到啤酒代理商家要求赔偿,啤酒代理商以啤酒已开盖为由拒绝理赔。无奈之下,肖女士诉求到灵山工商所。
接诉后,该所执法人员与该品牌啤酒驻罗山负责人取得了联系,三方现场对饭店库存的50件啤酒进行了抽查检查。经查:被抽查的啤酒外包装完好,且均在保质期之内,出现问题的啤酒很可能是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漏气现象导致的,经工商所执法人员调解,最终啤酒生产厂家赔偿了肖女士10箱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