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卖蓝带啤酒 不让卖漓泉啤酒 1-21
强迫卖蓝带啤酒 不让卖漓泉啤酒 1-21 博白人李某伙同他人到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一烧烤摊强行要求销售他们的
强迫卖蓝带啤酒 不让卖漓泉啤酒 1-21
博白人李某伙同他人到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一烧烤摊强行要求销售他们的蓝带啤酒,不能销售漓泉啤酒,摊主迫于无奈只能答应。过后李某等人知道摊主因蓝带啤酒不好销,而不愿销售时,李某等人前往砸摊位。此外,因销售啤酒问题,李某还参与另一起故意伤害案。1月18日,记者了解到,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南宁警方执行逮捕。
灵山人陈先生在五一中路接手经营了一家烧烤摊。2011年3月时,李某和潘某(已抓获)等人来到陈先生的烧烤摊,要求其帮推销蓝带啤酒,并威胁如不卖就会有人来收“保护费”。过后,李某等人拿四五件蓝带啤酒放在摊位让陈先生帮卖。过了几天,李某和潘某等人过来叫陈先生签销售蓝带啤酒的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签字之后就只能卖蓝带啤酒,否则便罚款。由于在几天的经营过程中,陈先生发现蓝带啤酒的销售量很低,只卖蓝带啤酒,对生意的影响很大,陈先生和其他摊主都不愿签合同。2011年4月25日晚上8时许,潘某带人来威胁陈先生一定要卖蓝带啤酒时,陈先生拒绝了,潘某等人随后拿着铁管和砍刀砸了陈先生的摊位,损失100多元,并强行陈先生继续销售蓝带啤酒。因担心被报复,陈先生没报警。2012年2月11日,陈先生才报警。同年10月29日,李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据警方调查,李某还参与另一起因销售啤酒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