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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要约收购”成收购捷径

重庆日报 2013-04-12 09:49 啤酒
作为并购模式之一,部分要约收购在A股市场的上镜率正不断提高。 2012年,南京中商、云内动力、双良节能、沈

作为并购模式之一,部分要约收购在A股市场的“上镜率”正不断提高。

2012年,南京中商、云内动力、双良节能、沈阳化工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先后推出了部分要约收购计划。

表面看,相关股东实施部分要约收购,目的是为了增持股份、巩固控制权,但根据最终实施结果,部分案例更像是以要约为“桥”,股东间进行持股的定向转让。

嘉士伯向重啤流通股股东开出的部分要约收购计划即是一例。

其实,在嘉士伯之前,市场上已有多起“借道”部分要约收购实施定向转让的案例。

去年12月,双良节能实际控制人缪双大下属企业双良科技,宣布对上市公司实施部分要约收购,以6.28元/股的价格从流通股股东处要约收购1.15亿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14.2%)。

类似案例还有南京中商。公司实际控制人祝义材去年6月实施部分要约收购过程中,南京中商另一股东南京国资商贸借此契机定向减持了715万股,全身而退。

不难看出,一些上市公司大股东都以(或正在筹划)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实施定向转股。

但疑问也随之而来:既然是股东间的定向转让行为,为何不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

对此,银河证券并购业分析师何洪华对记者表示,股东之间的确可以实施协议转让持股,但其“代价”是可能会触发全面要约收购,若不能被豁免,全面要约收购实施过程要复杂得多。

而且在以往国有股权公开挂牌过程中,还有被资本玩家“拦截”的案例。

以重啤集团为例,如果其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重庆啤酒20%股权,若有实力买家高价参与竞争,那么嘉士伯方面很可能不能定向购得上述股权。

如今,嘉士伯实施部分要约收购,重啤集团“心领神会”后,嘉士伯则最大程度地将自己锁定为受让方,降低了收购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