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啤在与嘉士伯的收购中有“剩余股份”吗?
刘银华(本地著名理财机构越声理财分析师)认为,根据同股同权的原则,嘉士伯不可能单独撇开中小股东,全
刘银华(本地著名理财机构越声理财分析师)认为,根据同股同权的原则,嘉士伯不可能单独撇开中小股东,全部收购完重啤集团的持股后再来收购中小股东,而是应该将重啤集团和散户的持股一视同仁,全部按比例收购。
他指出,在收购方案中明确提到,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 ×(拟收购股数÷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上面并未说明重啤集团需要单独列示。
另外,收购方案中也提到,“如果在要约收购期届满时存在任何剩余股份,重啤集团有权利根据适用法律及重庆啤酒适用的上市公司股份交易规则,按照与要约价格同等的价格向嘉士伯香港出售全部或部分剩余股份,且嘉士伯香港有义务按照上述价格自重啤集团购买该等剩余股份”,这也表明了,重啤必然不会在此次收购中出清所有股份,因此才存在“剩余股份”一说。
而从法律角度来说,同股同权,小股东权利不容忽视。先要约收购或者扣除重啤集团持有的20%股权,再收购普通散户的10.29%的股权,则明显违背我国现行《证券法》,也违背“三公”原则,这样的要约收购方案监管层显然是不能审核通过的。
根据刘银华的计算,本次预约收购散户的被收购比例将至少在43.09%,再乘以10%的套利价差,因此按目前价格的预期盈利将会在4.3%左右,比起原先媒体解读的2%要高出至少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