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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服役”啤酒瓶存安全隐患

焦作网 2016-05-18 16:35 啤酒
近日,市民赵先生发现自己购买的啤酒所用的玻璃瓶已经使用多年,磨损严重,担心存在安全隐患。而记者调查

    近日,市民赵先生发现自己购买的啤酒所用的玻璃瓶已经使用多年,磨损严重,担心存在安全隐患。而记者调查发现,类似赵先生发现的这种“超期服役”啤酒瓶在市面上并不少见。

  赵先生称,前不久,他在建设路一家小卖部买了一箱瓶装啤酒,后来忽然发现瓶底有“B2009”的字样。“当时,我吓了一跳,以为是啤酒的生产日期,后来搞清楚这是啤酒瓶的生产日期。”赵先生说,“瓶子上有很多划痕,我担心不安全,不敢将啤酒冷藏了。”

  据悉,啤酒瓶现行的国家标准是1996年出台的《啤酒瓶标准GB4544-1996》,要求啤酒生产厂家必须使用B型防爆酒瓶,每件应在瓶底以上20毫米范围内打有专用标记“B”,同时标明生产企业的标记、生产的年、季,并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但记者走访一些超市和酒水销售门店发现,“超期服役”的啤酒瓶很常见,有的甚至已经使用了10年。

  5月17日,记者在人民路一家超市酒水区看到,一款青岛产的某品牌啤酒的瓶子的生产日期为2010年,现在已经使用了6年。在人民路一家便利店销售的一款啤酒,个别瓶子的生产日期为2008年,瓶身上有些地方已经磨损严重。在焦东路一家小超市,记者看到一个啤酒瓶子已经使用了10年,瓶底有轻微破裂。

  针对这种情况,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有关啤酒瓶回收使用年限为两年的规定,国家仅是建议,并没有强制性要求。但啤酒瓶“超期服役”,存在爆炸、破裂等安全隐患。啤酒瓶在回收过程中,因周转次数多、时间长等,其承压能力、抗温程度会随循环利用时间的延长而减弱。

  解放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购买啤酒时,除要仔细查看啤酒本身的保质期外,还要注意啤酒瓶的生产年份,尽量选择划痕少、生产日期在两年内的啤酒瓶。在搬运啤酒时,减少摇晃和啤酒瓶间的碰撞。“啤酒瓶发生爆炸或破裂的情况,除啤酒瓶本身质量不合格外,存放、开启方法不当也是一大原因。比如,用牙咬、手拍,利用餐具、凳边等猛力撞击开启啤酒瓶盖,都是很危险的。”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