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泉啤酒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7月6日,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啤酒”)通知,燕京啤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持前,燕京啤酒持有本公司股份125,067,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燕京啤酒于2015年7月10日决定“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15年7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燕京啤酒于2016年7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6,800股,成交均价为13.389元/股,增持金额累计为169.87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本次燕京啤酒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后,燕京啤酒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25,194,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8%。
四、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持续关注相关股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