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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国标” 明年升级为强制标准

北京青年报 2007-12-17 09:30 葡萄酒
葡萄酒乱标年份、葡萄酒没有一滴葡萄原汁等现象极大地损害了葡萄酒的形象。为此,从明年1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新《葡萄酒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在生产领域里实施,由推荐性国家标准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今后以达到企业标准为名,但实际质量远远达

“葡萄酒乱标年份”、“‘葡萄酒’没有一滴葡萄原汁”等现象极大地损害了葡萄酒的形象。为此,从明年1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新《葡萄酒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在生产领域里实施,由推荐性国家标准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今后以达到企业标准为名,但实际质量远远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葡萄酒,将不能在市场里鱼目混珠。

  从2008年1月1日起,葡萄酒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针对葡萄酒的年份和产地标注形式提出了强制性规定,要求:“年份葡萄酒”所标注的年份必须是葡萄采摘的年份,且其中年份葡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80%。如果是“品种葡萄酒”,则要求用所标注的葡萄品种酿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75%。对于“产地葡萄酒”,则要求,用所标注的产地葡萄酿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80%。

  据了解,由原本的推荐性标准“升级”为强制性标准的不只是葡萄酒,蜂蜜、月饼、童车等问题较多的商品也纷纷增加了强制性国标。例如,2006年3月1日前,《蜂蜜》国家标准是推荐性的,企业自愿采用。很多蜂蜜造假企业都钻了这个空子,制订了大大低于国家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并向当地有关部门备案,为蜂蜜造假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无奈之下将《蜂蜜》的国家标准由推荐改为强制性标准,蜂蜜的质量立即有所好转。

  2006年,月饼的国家标准也由推荐性改为强制性标准。儿童车链条不封闭问题严重,经过中消协的积极推动,终于出台儿童车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事件背景

  一款汰渍洗衣粉、15款羽绒服相继被检出不达“国标”

  企业以“国标”非强制性标准为由塞责

  记者注意到,上周宝洁公司旗下一款汰渍洗衣粉被查出“去污力差”,甚至达不到行业标准,宝洁辩解称这些产品符合产品备案执行的标准。本周,北京市消协进行的羽绒服比对实验检测出15款产品达不到国家标准。但是,上述产品并不会因此受到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罚,理由是这两个行业的国家标准均是推荐性标准,并非强制性标准。按照法律规定,生产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企业只要执行其公示的标准即可,即使达不到国家推荐性标准也无妨。

  据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的一份报告显示,无磷洗衣粉的质量下降惊人,一度能达到国家推荐性标准的只有六成多。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采用国家推荐性标准的情况还很多。这些企业不惜以降低产品质量为代价,采用较低的标准生产,降低成本获得更多利润,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

  律师建议

  “推荐性标准”应该细化

  按照我国的《标准化法》规定,国家标准分为两类,一类是强制性标准,涉及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第二类是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强制性标准不达标的后果很严重,不仅将受到严厉处罚还将被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退市。

  “推荐性国家标准还是不是国家标准?”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表示:“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只有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履行,推荐性国标只是鼓励和推荐使用。如此一来‘推荐性’国标没有任何效力,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邱宝昌认为,国家标准应该是“一杆标尺”,任何企业、行业标准原则上不应低于这个尺度,推荐性国家标准属于国家标准,那么这个标准应该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他建议,通过对《标准化法》的修订,细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