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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市无法律保护原产地酒 消费者被误导

中国葡萄酒信息网 2008-04-01 10:11 葡萄酒
彼德哈特研究公司(Peter D. Hart Research Associates)进行的民意测验结果显示: 79%的受访者认为,食品、饮料的商标应当真实的反映产品本身,标明正确的产地 。 63%的人支持立法禁止滥用商标,误导消费者,同时认为这是保护世界葡萄酒产区命名的最好方式,包括美国

 彼德哈特研究公司(Peter D. Hart Research Associates)进行的民意测验结果显示:

    ——79%的受访者认为,食品、饮料的商标应当真实的反映产品本身,标明正确的产地 。

    ——63%的人支持立法禁止滥用商标,误导消费者,同时认为这是保护世界葡萄酒产区命名的最好方式,包括美国的纳帕谷、索诺玛县。

     ——年龄在18——49岁之间的葡萄酒消费者中,69%强烈支持立法禁止滥用酒标。

     美国葡萄酒起源中心(The Center for Wine Origins)主任仙农·汉特(Shannon Hunt)说:“全球市场逐渐兴起农产品名称保护制度,葡萄酒也不例外。美国法律显然未跟上这一国际潮流,产地名称保护意识不足。此次民意测验充分说明,越来越多的美国消费者开始远离那些酒标内容不真实的葡萄酒。”

      2006年3月美国曾与欧盟签署了《葡萄酒协定》,禁止美国生产商使用17个欧洲特有酒标名称,包括香槟、波特(Port)及雪梨酒(Sherry),除非这些酒确实产自原产地。 此后,开始了第二轮《欧美葡萄酒协定》的会谈,但截至目前仍未杜绝市场上误导消费者的仿冒品牌商标。例如,美国葡萄酒商店中近半“香槟”实际上只是起泡酒,并非源自法国香槟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