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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斯特中国分公司再起风波

华夏酒报 2008-08-25 13:17 葡萄酒
最近,一篇 法国卡斯特集团(中国)子公司高层突变的文章在各大网络媒体广泛传播,卡斯特集团再次利用了媒体追逐焦点热点的秉性。 焦点起源于一份公告 公告为法国卡斯特集团兄弟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分公司即深圳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的公告,声明该公司在巴黎董事会的决
最近,一篇 “法国卡斯特集团(中国)子公司高层突变”的文章在各大网络媒体广泛传播,卡斯特集团再次利用了媒体追逐焦点热点的秉性。


焦点起源于一份公告


     公告为“法国卡斯特集团兄弟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分公司”即深圳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的公告,声明该公司在巴黎董事会的决议:“一、自2008年8月15日起,本公司决定正式撤销总经理毕杜维先生(Mr.Xavier PIGNEL)的一切职务,毕杜维先生不能再代表本公司洽谈任何生意往来的业务,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及责任,均与本公司无关。二、对于毕杜维先生的种种行为,本公司全体股东将保留对其进行刑事或民事法律责任追究之权利。”


     文章提到“深圳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撤销总经理毕杜维先生的一切职务”。但是,在另外一份法国卡斯特集团主席皮尔·卡斯特亲笔签署的授权书中,授权其为“在中国的唯一代表,全权负责卡斯特在中国的红酒业务”,文件中并没有提到“卡斯特集团中国分公司(深圳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


悬念迭起,迷雾重重


     疑惑的不仅是读者,恐怕即使多次撰文报道有关“卡斯特”的众多媒体记者也不明就里,否则,也不会出现所谓的“法国卡斯特集团(中国)子公司高层突变”文章了。


     在深圳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网站的企业介绍上,我们看到了这样的文字:“2006年,卡斯特集团决定通过建立自已的法国葡萄酒进口和销售公司,以加强集团在中国市场上的影响力。卡斯特集团建立了法国卡斯特兄弟在中国的子公司,即深圳卡斯特公司。深圳卡斯特是由陈光先生担任主席及法定代表人,毕杜维先生担任总经理。深圳卡斯特协助其伙伴经销商进行推广及市场宣传活动。”


     而实际上,法国卡斯特在最初授权“法国卡斯特集团中国分公司”合作的时候,就已经把曾经担任过法国食品协会大中华区总裁的毕杜维先生安排进了公司担任总经理要职,也可以说,毕杜维先生是直接受任于法国卡斯特集团。


     在卡聂高酒业东莞卡聂高创新营销网络推介交流会上,法国卡斯特集团的董事总经理艾伦·卡斯特先生在信函中,也明确了毕杜维先生作为卡斯特在中国的唯一代表的身份。


     《华夏酒报》记者在皮尔·卡斯特签署的文件中见到了如下文字:“我本人,皮尔·卡斯特先生,卡斯特兄弟股份有限公司主席,证明毕杜维先生(Monsieur Xavier PIGNEL-DUPONT)负有本公司在中国利益唯一代表职能,并负责本公司葡萄酒品牌在中国商业活动。特此为证。”


     协议签署的日期是2008年6月23日,艾伦·卡斯特的信函是2008年7月11日。而所谓的深圳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于8月15日发表的所谓“撤销总经理毕杜维先生的一切职务”的决定,相较前两者似乎显得苍白无力或者只是一种无奈之举。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在中国多年,毕杜维先生被称为中法饮食文化大使,他致力于法国文化在中国的推广,对中法文化的差异有着深刻的了解,对于如何推广法国葡萄酒文化也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


     在深圳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任职期间,毕杜维先生便致力于卡斯特与中国合作伙伴的一种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至今,深圳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陆续签订了与香港卡聂高公司的中国区国际品牌会员店的合作,与厦门建发集团上海建发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卡斯特旗下的“玛茜”系列专供代理,与山东新宝真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卡柏莱”系列专供代理等。


     也正是因为这些成绩,深圳卡斯特把毕杜维先生与深圳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总裁陈光、执行总裁潘汝显合誉为促进公司发展的“三驾马车”。


     毕杜维先生与深圳卡斯特走到今天这一步,原因是多方面的,双方曾经有过满意的合作,然而,应了中国“合久必分”的古语,合作,永远是建立在利益基础之上的。


     可以说,此次舆论的焦点不同于以往的“卡斯特”代理权之争,而是转移到了毕杜维先生的“个人归属权”上,甚至与深圳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甚为熟悉的媒体声称,“据说,陈光不在国内的时候,毕杜维就带领一些经销商到法国与总部直接对接。”


     “这说法如果子虚乌有,那么毕杜维先生理当雪冤;如果属实,却难免不让人想起战争年代情报机关的‘卧底’,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某媒体人士直言。


     然而,这怎么看都似乎是一场闹剧,有点“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味道。


卡斯特中国之路或将洗牌


     现在,法国卡斯特集团已经“很清楚地、很直接地”授权毕杜维为“在中国的唯一代表,全权负责卡斯特在中国的红酒业务”,而不再提及“卡斯特集团中国分公司”了。


     这是否是另外一种信号?


     反思卡斯特在中国因“悬念迭起”所产生的“重重迷雾”,其实更多的时候是人为地对一些概念的蓄意混淆,不得不承认在这一点上,值得中国葡萄酒企业好好学习。对于这些,陈光也认为“这样不好”,他希望彻底搞清楚这些事之后,用正规的手段来公平竞争。


     在经历几年的风风雨雨后,卡斯特一直坚韧而稳定地向着自己的目标靠近,但是悬念和矛盾似乎永远不会平息,局外人看似复杂的热点事件,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事实:那就是卡斯特一直在自己主宰着在中国市场的发展方向,而组建分支机构——深圳卡斯特只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其长远的中国战略而已。


     前文提到的文章最末说:“一方提高了被派往中国分支机构——深圳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的经理人的权限,一方却免去了总部派驻来的经理人的总经理职务。高层突变,是否预示着法国卡斯特在中国之路将要重新洗牌?”


     姑且不论法国卡斯特在中国是否将要重新洗牌,但是不可否认,在此轮的交锋中,孰强孰弱,已经很明了了。